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主要作用是,法律小讲堂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03 14:28:09

导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主要作用是法小讲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主要作用是法小讲堂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00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决定》的第二次修改。

本条例分为总则、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的许可和转让、法律责任和附则,共5章33条,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首先,明确保护内容。

《规定》第二条明确,受保护的“计算机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和相关文件。第四条规定,受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特别是《规定》第六条强调“开发软件所使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不受软件版权保护。

第二,软件注册。

《条例》第七条明确,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这里的登记机构是“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

同时,《规定》还提到,可以向中心登记订立允许他人独占行使软件著作权的许可合同,也可以订立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合同。

第三,转让自由度高。

《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和转让除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作了例外处理,软件著作权人可以

全部或部分

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即可转让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和修改权。

四。合作软件的所有权

开发合作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归属,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如果软件可以单独使用,开发者可以享有各自开发部分的著作权。不能单独使用的,著作权由全体共同开发者共享;如不能达成一致且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另一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收益应分配给全体合作开发者。

动词 (verb的缩写)保护期限的限制

著作权法规定,具有个人属性的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是无限的,即作者无限期地享有这三项权利。但《规定》明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利受保护期限制。自然权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然人一生及其死亡后50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表后50年。

不及物动词“合理使用”的范围

2013年修订后,条例缩小了“合理使用——未经许可使用作品并依法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范围,大大提高了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水平。由于《规定》将合理使用的范围缩小为“通过安装、显示、传播或者存储软件,以学习和研究软件中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为目的使用软件”,这意味着不仅购买盗版软件构成侵权,购买一套正版软件安装在多台计算机上也构成侵权。也就是说,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授权的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也是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法定授权义务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是合法授权的,或者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该条明确,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承担证明软件或其复制品合法授权的义务。

八。侵犯计算机软件版权的常见行为

计算机软件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之一。根据《规定》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将计算机软件用于商业目的,将构成著作权侵权。商业行为是指在计算机上安装和使用软件来满足用户的需求。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在计算机上安装使用软件,就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对计算机软件商业用途的侵权包括但不限于:

1.单位或员工使用盗版或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计算机软件完成自己的工作或某项特定任务;

2.单位或者职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计算机预装计算机软件(仅商业使用预装软件的用户),存在教唆、引诱他人侵权,或者单位未对其职工实施必要的监督、控制,造成侵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企业经营范围包括需要使用软件的业务,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许可使用计算机软件;

4.单位或个人直接或间接使用盗版或未经授权或授权计算机软件制作成果进行营利或企业经营,如企业宣传画册、宣传片、工程图纸、设计图纸等。

九。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人应当依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民法、刑法的规定,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可按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转载于:香港研究员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详细介绍,法小讲堂。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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