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适用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目前很多项目都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合作伙伴,很多人都有一定的招投标知识。但是招标并不是当场完成合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适用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目前很多项目都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合作伙伴,很多人都有一定的招投标知识。但是招标并不是当场完成合作,招标人需要做一些衡量,比如项目招标延期。那么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让我们和边肖一起来看看吧。
一、关于投标的有效性
投标有效期是指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以保证招标人在开标后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选择投标和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作为要约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报价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不能撤回。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交付给要约人,合同即成立,要约人不能拒绝。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投标有效期延长有哪些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均规定,在原定投标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可以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响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评标委员会第四十条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k0以上是投标有效期延长条款的介绍。希望你能学到新知识。龙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在线评标、远程评标和智能辅助评标,帮助投标单位节省大量成本。欢迎体验龙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总结:以上内容是对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适用于的详细介绍,投标有效期延长有哪些相关规定?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大家了解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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