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施工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造价工程师计价控制依据考点:质量处理保证金第三节质量处理保证金1.缺陷责任期的概念和期限2.品质回归保证金一、缺陷责任期的概念和期限1.
施工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造价工程师计价控制依据考点:质量处理保证金
第三节质量处理保证金
1.缺陷责任期的概念和期限2.品质回归保证金一、缺陷责任期的概念和期限1.差异缺陷责任期
保修阶段定义“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是指预留质量的期限保证金为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开始计数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实际完成日期最后期限通常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最高2年。基础和主体的合理使用年限与“水”相关的5年制冷暖系统包括管道、管线、安装、装修2个周期,2年。
如果发包人未能如期完成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90天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2.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和费用(1)保修责任。承包商应在收到保修通知后7天内派人保修。发生抢修事故时,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2)成本承担。因他人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的缺陷,由发包人负责修复,承包人不承担费用,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发包人委托承包人维修的,发包人应当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承包商应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损失)合同双方对缺陷责任有争议时,可邀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和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责任期内由承包商引起的缺陷的处理:■承包商应修复并承担评估和维护费用。■承包人不修复或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留金,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工程损害赔偿的一般责任。【2015年单选】关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缺陷责任期就是保修期。b .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C.结构工程保修期为10年。D.给排水管道保修期为5年。“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察质量保证金的处理。给排水管道保修期为2年。见教材P296。【2014年单项选择】关于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维修及费用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发包人应负责修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缺陷,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B.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由承包人修复并承担费用的,可以免除工程的一般损害赔偿责任。c .如发包方与发包方对缺陷责任有争议,根据质量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责任方承担维修费,另一方承担鉴定费。D.如果承包人使工程无法使用,需要重新检查和修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察质量保证金的处理。承包人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工程的一般损害赔偿责任。见教材P297。【2012年单项选择】关于缺陷责任和保修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缺陷责任期从合同竣工日期开始计算。B.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工程有新的缺陷,应自行修复。C.缺陷责任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D.保修期从实际竣工日期开始计算。“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察质量保证金的处理。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因此,承包商对使用中的缺陷负责保修。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见教材P296。二。质量的使用和返回保证金1.质量的含义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2.质量的保留和管理保证金(1)预约。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比例从结算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政府投资的全部或部分建设项目,应预留工程结算总价的5%左右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比例可参照执行。(2)管理。■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保证金的管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可在财政部门或用人单位预留。责任期内,如果用人单位被撤销,保证金将连同交付的资产一并移交给使用人,使用人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对于社会投资项目,保留金可以委托给金融机构;发包人不会以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预留保证金,按相关规定执行。(3)使用■对于承包人自己负责的修复义务,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缴缺陷修复的所有费用。■由于雇主的原因造成的缺陷,雇主应承担检查和缺陷修复费用。3.品质回归保证金在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期满后14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质量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剩余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2013年单项选择】关于质保证金的使用和归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于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在财政部门预留保证金。b .如果采用工程质量保证金,发包人仍可保留5% 保证金C.承包商仍有义务修复其不负责的缺陷。d .在缺陷责任期期满后28天内,雇主应将剩余质量保证金连同利息退还给承包商。“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察质量保证金的处理。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在财政部门或业主处预留。政府投资的全部或部分建设项目,按项目结算总价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比例可参照执行。见教材P297。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的处理的详细介绍,造价工程师计价控制的依据考点:质量保证金。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你了解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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