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详细介绍一下,摩托车,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原文:谭海鼎苏州谭海鼎律师2018-10-23本文共3368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摩托车电动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生活中,摩托车按
详细介绍一下,摩托车,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原文:谭海鼎苏州谭海鼎律师2018-10-23
本文共3368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摩托车电动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在生活中,摩托车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两轮和三轮,内燃机驱动和电力驱动。此外,它们在最高速度、空车质量和外形尺寸方面更是五花八门。那么,摩托车是不是都属于非机动车?
一.定义
确定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首先要了解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普通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内涵。
什么是自行车?根据《自行车安全要求》(GB3565-2005),自行车被定义为“至少有两个车轮,主要由踏板驱动的车辆”。除了我们常见的自行车,如自行车共享,还包括送货车,双人自行车,婴儿车,比赛专用自行车等。
自行车诞生后不久,随着电驱动技术的逐渐成熟和自行车固有的人力限制,电动自行车诞生了。
什么是电动自行车?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制定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被定义为“以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够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动助力功能的专用自行车。”第五项技术要求可以概括为以下强制性规范:1 .最高车速应不超过20k m/h;2.整车质量(重量)不超过40kg;3.必须具备良好的踏板骑行功能,30min的踏板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4.一次充电后行驶里程应不低于25km;5.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 kw/h;5.电机的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6.电池的标称电压不应超过48V。反之,超过上述标准,则不属于电动自行车范畴。
2018年,根据国家标准委公布并通过的草案,对上述标准进行了修订,更名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能力,具有电动助力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这说明很多在路上跑的摩托车是可以载人的,没有脚踏轮。这个肯定不属于电动自行车。调整部分技术指标后,必须满足以下强制性要求:1。采用电力驱动时,最高设计速度不得超过25km/h;2.电动助力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时,电机不提供动力输出;3.全装配电动自行车质量应小于等于55kg;4.电机的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小于或等于400W。截至2018年1月28日,新标准尚未正式实施。拟设定半年至一年的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开发新产品、调整生产线、消化库存产品。具体以标准正式发布稿规定的时间为准。
什么是摩托车?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摩托车定义为两轮或三轮、由动力装置驱动的道路车辆,但不包括:a)整备质量400kg以上、无驾驶室、用于载货的三轮汽车;b)整备质量600kg以上,无驾驶室,无载货结构或功能,设计制造最多2人(含驾驶员)的三轮汽车;c)车辆整备质量超过600千克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d)专为残疾人设计的机动轮椅车,其最高设计速度、车辆整备质量、外形尺寸等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e)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车辆。分为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基本要素如下:1。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摩托车,不论驾驶模式,排量不超过50毫升;如果使用内燃机;如果采用电力驱动,电机的总额定功率不超过4kW。;2.普通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公里/小时,或者采用内燃机的,其排量大于50毫升,或者采用电力驱动的,其电动机总额定功率大于4千瓦,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和普通三轮摩托车。因此,电动车如果技术条件(设计速度、质量、功率等。)符合轻便摩托车或普通摩托车标准的,将在调查期间根据机动车的相关标准作出决定。
什么是电动摩托车?根据《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09)第3.1条规定,电动摩托车分为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三轮摩托车:a)电动两轮摩托车:最高设计速度大于50km/h的电力驱动的两轮摩托车B)电动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速度大于50 km/h、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 kg的电力驱动的三轮摩托车。3.2规定电动轻便摩托车分为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a)电动轻便摩托车:以电力驱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两轮摩托车:1。最大设计速度大于20公里/小时,不大于50公里/小时;2.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千克且最大设计速度不大于50千米/小时B)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以电力驱动的三轮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速度不大于50千米/小时,整车整备质量不大于400千克。
二。如何定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在明确了上面提到的不同类型摩托车的定义后,应该如何定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什么是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在道路上行驶供人乘坐或者用于运送货物、执行特殊工程的轮式车辆。同时,根据GA 802-2014《机动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第3条3.2款,将机动车细化定义为:“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供人们在道路上骑行或用于运输货物和进行特殊工程的轮式车辆(履带车不属于机动车)。包括汽车和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列车、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有轨电车、专用机动车和拖拉机,但最高设计速度、整备质量和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除外。”
什么是非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以及最高车速、空车质量、尺寸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包括自行车、三轮车(设计为人力驱动的三轮的车辆)、人力车(手推或手拉驱动的两轮或独轮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仅肢体残疾人单独使用的交通工具,包括设计时速低于25公里的人力轮椅和残疾人机动车辆)。
所以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主要看其潜在危险程度,关键区别在于驾驶方式、最高时速、电机功率、空车质量、尺寸等衡量指标。由于国家邮政局组织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等单位完成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和实施效果不明显。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邮政局正在组织起草《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目前尚未实施。所以这里不给出专用电动三轮车的细节。具体标准如下:
两轮
非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
(能够踩踏板和骑行)
同时:(实施)
1.最高车速≤20k m/h;
2.整车质量≤40k g;
3.输出功率≤240 w;
4.持续里程≥25公里
同时:(报批)
1.最大速度≤25km/h;
2.整车质量≤55kg;
3.输出功率≤400W
汽车
电动摩托车
与此同时:
1.最大速度20 ~ 50k m/h;
2.总额定功率≤4kW;
3.整车质量>:40千克
电动汽车
部分满足就够了:
1.最大速度>:50k m/h;
2.额定功率之和>:4kW .
累赘;电灯泡
非机动车
有争议的
汽车
电动摩托车
与此同时:
1.最高车速≤50k m/h;
2.总额定功率≤4kW;
3.整车质量≤400kg。
电动汽车
1、2可以满足:
1.最大速度>:50k m/h;
2.额定功率之和>:4kW
3.整车质量≤400kg
按照上述标准,生活中的电动车大部分都应该被纳入机动车行列,但为什么仍然被定义为非机动车是理所当然的?况且,司机也不可能注册购买“交强险”,司机也无法办理相应的驾驶资格证。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很少列为机动车,诉讼中申请鉴定的案例也很少。这些都和/[/K2有关。首先,制造商应该满足消费者对快速、载人/装载货物等的需求。,并大量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非机动车要求的电动车,因此实际强制操作容易产生较大冲突;二是认定需要经过很多必要的程序,交通管理部门很难当场处罚;第三,保险公司专业技能团队人员名额有限,同时电动车风险系数相对较小,车辆使用者法律素养不高,对法律专业人士缺乏了解,都导致这个问题被束之高阁,鲜有人提及。
三、作者的观点
以上分类是从机动车管理的角度(统一的行业标准)做出的,所以它所涵盖的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并不是侵权责任法意义上的概念。相反,未提及的车辆类型也可能属于侵权责任法的规范范畴。因此,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侵权事故,需要依据《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细则,辅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各种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事故责任,确定赔偿数额。
根据法律效力位阶不同、位阶重叠的原则,国家法优先、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等。当习惯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时,习惯要让路。但国家标准强制行业惯例,必然会影响交易习惯和诉讼判决。原有的思维和偏见也要相应改变,而不是幻想着随着时间的演进,在这个世界上就变得自然合理合法了。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detailed 介绍一下的详细介绍,摩托车,电动车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摩托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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