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再次征求《江南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1 13:20:17

导读:北京国企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征求修改《江南区国有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江南区国有企业管理,我局牵头起草了《江南区国有企业管理暂行

北京国企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征求修改《江南区国有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江南区国有企业管理,我局牵头起草了《江南区国有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25日30天。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如有修改,应在征求意见期内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并如实告知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您可以选择通过以下渠道提供反馈:

1.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壮金大道19号江南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国资财政所1018。联系电话:0771-4887872;

2.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建议:

jnqczjkgg@163.com

附:江南区属国企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南宁江南区财政局

2022年5月27日

来源:江南区财政局

编辑:林俊泓

修改:何云山

江南地区媒体中心制作

提交材料:jnqrmt@163.com

总结:以上内容是北京国企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再次征求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的公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你对国企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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