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领导干部举报个人指定财产有关事项,管省公安厅9年的“老虎”已经分了。作者|高宇阳9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时发布4只“老虎”纪律通报,其中辽宁省政府原副省长、公安厅原厅
领导干部举报个人指定财产有关事项,管省公安厅9年的“老虎”已经分了。
作者|高宇阳
9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时发布4只“老虎”纪律通报,其中辽宁省政府原副省长、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为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掌管省公安厅9年
王大为出生于1964年4月。曾在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工作,任司局级秘书。1998年9月起,王大为先后在中国联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工作,并担任基金会副秘书长(正厅级)。在此期间,他被任命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副市长。
挂职后,王大为留在哈尔滨,任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2009年8月,王大为调任黑龙江公安厅任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3年3月跨省出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局长,主政辽宁省警方。次月,又任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2017年2月,升任副省长。
至今年3月1日,王大为主政辽宁公安厅9年。
王大为在倒下的四天前出现在公众新闻中。2月25日,辽宁省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王大为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假结婚欺骗组织”
摔倒近7个月后,王大为被踢掉了。通知显示,
为了掩盖“裸官”问题,王大为搞假结婚来欺骗组织。
这是第一次在落马老虎的报道中,披露两个关键词:“裸官”和“假结婚”。
先说“裸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提到,“裸官”是指配偶已移居国外或子女已移居国外而无配偶的干部。
文章还提到,近年来,在党员干部携款出逃的案件中,相当一部分腐败分子早早做了“裸官”,将财产转移到海外,稍有风吹草动就逃之夭夭,希望逃避法律的惩罚,在豪车中过上“天堂般的生活”。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干部》。规定写明配偶已移居国外;或者无配偶且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017年,中共中央修订发布了《领导干部个人报告规定有关事项》和《个人报告审计结果处理办法有关事项》两个规定,将抽查核实和结果处理制度化,强化了对“裸官”的严格管理。
再来看“假结婚”的问题。中国华融公司前董事长赖,此前被指有婚姻问题,已被执行死刑,但赖被控重婚罪。法院审理查明,赖与妻子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并有子女,犯有重婚罪。
此外,王大为还被通报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了其所任职地区和系统的选人用人制度和政治生态;生活腐化,道德败坏;想当大官发财,枉法践踏了纪律和法律的底线,贪得无厌。
辽宁省公安厅三位局长被免职。
2021年至今,辽宁省公安厅已有3名局长落马。2021年1月25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任该省厅长公安厅)落马。
2021年8月23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省人大主任公安厅)主动投案自首。
李文喜和薛恒被免职时都已退休。也就是说,在这三个人当中,王大为是唯一被辞退的人。
此外,公告显示,
李文和和薛恒的腐败犯罪行为与其在该省任职期间公安厅有关,其案件已开庭审理。
关于李文喜受贿案,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2004年至2021年,为他人逃避刑事侦查、企业生产经营、办理采矿手续等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5.46亿元。
薛恒行贿受贿案8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至2019年,薛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包、职务晋升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5年至2021年,薛恒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5亿元。
此外,2019年,薛恒离任后,利用其原有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接受他人委托,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86.3万元。
资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北京青年报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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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对领导干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财产的详细介绍,执掌省公安厅9年的“老虎”被双开。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领导干部举报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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