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第25届从记者长春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正在开展企业在职参保人员。遗属待遇视为缴费年限的确认。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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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届
从记者长春市人社局了解到
我市正在开展企业在职参保人员。
遗属待遇视为缴费年限的确认。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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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确定企业在职参保人员遗属待遇为缴费年限的工作流程
根据《关于做好:根据实施通知(2021年168号)要求,长春市人社局现开展企业职工遗属待遇认定为缴费年限工作。具体鉴定过程如下:
一,
识别范围
1.长春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吉林省工商局登记的,社保局参保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长春市灵活就业参保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2.各区工商局注册企业职工遗属待遇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由各区人社局确定。
第二,
识别要求
1.企业在职死亡人员:单位经理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被保险人档案原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遗属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死亡证明等材料进行鉴定。2.在职死亡人员灵活就业:遗属需携带参保人档案原件、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遗属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死亡证明等材料进行鉴定。
第三,
识别位置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座养老保险办公室(朝阳区朱希敏街809号)电话:0431-89258568
来源:长春每日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长春市人社局官网,长春市人社局最新发布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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