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春市人社局最新发布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9 16:25:57

导读: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第25届从记者长春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正在开展企业在职参保人员。遗属待遇视为缴费年限的确认。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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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届

从记者长春市人社局了解到

我市正在开展企业在职参保人员。

遗属待遇视为缴费年限的确认。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

长春市确定企业在职参保人员遗属待遇为缴费年限的工作流程

根据《关于做好:根据实施通知(2021年168号)要求,长春市人社局现开展企业职工遗属待遇认定为缴费年限工作。具体鉴定过程如下:

一,

识别范围

1.长春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吉林省工商局登记的,社保局参保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长春市灵活就业参保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2.各区工商局注册企业职工遗属待遇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由各区人社局确定。

第二,

识别要求

1.企业在职死亡人员:单位经理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被保险人档案原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遗属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死亡证明等材料进行鉴定。

2.在职死亡人员灵活就业:遗属需携带参保人档案原件、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遗属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死亡证明等材料进行鉴定。

第三,

识别位置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座养老保险办公室(朝阳区朱希敏街809号)

电话:0431-89258568

来源:长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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