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个体业务专户,​关于参保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经办业务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9 16:25:08

导读: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个人业务专用账户、关于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在线业务进行参保单位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自从长春市社会保险公众服务平台上线以来,用户普遍反映应用平台

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个人业务专用账户、关于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在线业务进行参保单位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

自从长春市社会保险公众服务平台上线以来,用户普遍反映应用平台方便、快捷、智能、高效。为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现通过长春市社会保险公众服务平台网上自助业务通知各参保单位档案征集管理事宜如下。

首先,上传归档材料项目的内容

1.单位新参保信息申请:①营业执照②法人身份证;

2.增加单位人员登记:①劳动合同②参保人身份证;

3.单位年缴费工资申报:“长春市参保单位年缴费工资申报表”;

4.单位注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5.退休终止声明:死亡证明原件。

二。收集和上传时间

对于2019年6月以来平台试运行期间处理的业务,请于2020年10月31日前收集并上传已完成的业务数据。参保单位申请长春市社会保险公众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完成业务后3个月内扫描上传相关信息。

各参保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档案收集工作,同时确保上传的业务数据与相应纸质文件完全一致。企业上传完数据后,社保局各分局会对企业扫描的数据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上传备案材料的企业,如存在扫描材料缺失或遗漏、扫描不清或与办理情况不符等问题,各分局将通知参保单位进行整改,参保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重新上传备案材料。

对长期不整改或基于虚假材料办理业务的单位,通过平台暂停办理业务。情节严重的,依法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

三。收集和上传方法

参保企业无需前往社保大厅,足不出户登录“长春市社会保险公众服务平台”,用手机拍照上传至电脑完成档案采集。参保单位也可以扫描上传到社保局自助区,但由于硬件原因暂时没有开放。现在只能在网上上传。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长春市社会保险公服务平台”首页,选择公司网点,点击“信息补充传输”。

2.进入页面时,可以在查询条件栏中选择“办理业务”和“办理时间”,确定要上传的业务类别,选择后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栏,点击“化妆扫描上传”。

3.页面上弹出“信息确认栏”。确认信息后,单击“是”按钮。根据上传文件列表中的文件类别,点击“上传”按钮。

4.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击“上传本地文件”上传相应的文件,点击“确定”按钮。

5.依次上传文件。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上传”按钮。

6.页面弹出“提示”。确认后点击“确定”,数据补传完成。

四。文件保存要求

投保单位应妥善保管搬运过程中产生的业务材料,并分类保管以备核查。纸质档案材料以每笔业务为单位有序存放,需要临时固定的用不锈钢夹子装订;其余用“三孔一线”装订。

动词 (verb的缩写)工作要求

1.为保证参保单位业务材料管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参保单位变更经办人员时,应上传之前经办的所有业务材料,然后到社保窗口办理经办人员信息变更。

2.业务数据应为彩色模式,分辨率为300dpi,图像文件应存储在。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能超过800KB。图像应完整且清晰可辨;没有漏扫描、重扫描、无效页面扫描等。图像应符合阅读方向,无黑边、黑框,不符合阅读方向的图像应旋转还原;图像排列顺序和文件内容应与企业留存的纸质材料原件一致。

来源:长春社会保险

吉林日报全媒体编辑:吕游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长春市社会保险公众服务平台个人业务专用账户的详细介绍,以及参保单位通过公众业务在线办理服务平台档案征管的通知。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你能知道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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