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施细则,【组工讲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解答。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挑战规则”的回答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维护人事管理公平正义,根据“事业单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施细则,【组工讲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解答。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挑战规则”的回答
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维护人事管理公平正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2019年9月1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事业单位”退出规定,标志着我国建立了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退出制度,重点加强了对
基本原则、回避类型、适用范围、权限程序、管理和监督
诸如此类。
问:为什么会有特别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挑战规则?
答:
《回避规定》的出台,是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事业单位是为机关提供支持和保障,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重要载体。工作人员是公职人员。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公正廉洁高效履职为准则的要求,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必须加强回避制度建设,从源头上确保事业单位客观公正用人履职。《质疑条例》的出台,是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的重要举措。以往的录用、考核、奖励、处罚、人事争议处理等文件中的回避条款不系统,难以全面覆盖进入、管理、退出的各个环节,原则性太强,可操作性不够强。作为《规定》重要配套法规的“四柱八柱”之一,回避规定的出台促进了事业单位/[/k1/,同时,《回避规定》的出台也是解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规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推进工作规范化的实际需要。
问:哪些亲属关系需要回避?
答:
具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事业单位员工不得在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同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任职,也不得在其中一人为领导的事业单位任职。
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政
工作岗位,不得受聘到双方直属同一领导机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担任下列职务:
(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姨、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的子女、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子女及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
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
问:有哪些直接的上下级领导关系?
答:
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
(一)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二)同一内设机构的正副主任;(三)高级、副职和初级专职;(4)单位没有内设机构的,其专职、副职等管理人员和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5)内部机构没有下级单位的,其专职、副职等管理人员和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主要回避什么?
答:
回避条例规定了两种回避:
一是以亲属关系为界定标准实施岗位回避,
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拟聘用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同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任职,不得在其中一人为领导的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以本人或亲属利益为主要界定标准的职务履行回避,
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专家及其他外部邀请的相关人员,需要回避参与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与解聘(任免)、考核与考察、奖励、处罚、交流、人事争议处理、出国(境)审批、人事考试、职称评定、人才评价、入学考试、项目评审、成果评定、经费审批与监督等工作。
问:挑战赛规则适用的岗位和人员有哪些?
答:
《回避规定》涉及的岗位范围不仅包括事业单位正式内部机构和岗位,还包括临时机构和岗位,如聘用机构、考核机构、申诉审判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专项工作机构。适用人员范围不仅包括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还包括事业单位领导、主管部门和综合人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因工作需要聘用的专家等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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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施细则、[小组工作讲堂]和事业单位退出规定的解答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你能知道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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