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时间,这50个增值税热点问题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8 11:25:34

导读:营业税试点项目增值税时间和50 增值税热点问题。今天大白菜会计学校为大家总结并注解了若干热点问题增值税。注意你的收藏!1.公司以法院法购买拍卖行办公用的地方,双方都要缴

营业税试点项目增值税时间和50 增值税热点问题。

今天大白菜会计学校为大家总结并注解了若干热点问题增值税。注意你的收藏!

1.公司以法院法购买拍卖行办公用的地方,双方都要缴纳哪些税?进项税可以抵扣吗?没有发票的所得税可以税前缴纳吗?

回复:买方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对方缴纳增值税及附加费,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万分之五印花税,契税一般按地方标准1-3%,进项税无发票不能抵扣,但法院拍卖材料等可以税前抵扣企业所得税。

2.我们公司买饮料给客户,拿到增值税特价票。算不算销售?可以抵扣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或者采购的货物,作为销售货物无偿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所以建议选择作为销售,正常抵扣进项税。实际理解:

3.酒水计入招待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回复:不可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因此,购买的酒水计入招待费是不可以抵扣的。

4.请问过高速公路拿到的普机发票还能抵扣吗?

回复:不能扣。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需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1)取得的东西征税。

Toll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可以通过发票勾选平台勾选认证抵扣;(2)

税务机关监制的桥梁、闸门通行费纸质发票可用于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3)税务机关监制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可计算抵扣);(4)税务机关监制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可计算抵扣);(5)财政部监制的通行费纸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概括:简言之,除桥闸纸质发票计算抵扣外,目前只有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如专票一样抵扣。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

5.我们是蛋糕店,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场做蛋糕,直接卖。6月份不含税销售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的税率是13%、9%还是6%?

回复: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纳税人,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税收征收管理的公告》等。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十二。餐饮服务税目适用于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纳税人,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6.施工公司在道路施工中采购草种用于绿化,绿化种子公司开具免税发票。建筑公司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吗?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一般纳税人取得可抵扣的免税农产品发票,按发票金额的9%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取得符合上述规定的农产品并取得免税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

7.园林公司开具的免税发票是否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按开票金额的9%抵扣?有什么文档吗?

回复:园林公司开具自产农产品免税发票的,可按9%抵扣。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一般纳税人取得免税农产品抵扣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按发票金额的9%计算。8.二手车买卖统一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回复:不能扣。政策依据:根据《财税[2016]36号”营业税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是有效的抵扣凭证。如果需要扣除,需要卖方开具专用发票。

9.我司获得的特价票已扣除,现销售退回。怎么才能红起来?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错误和应税服务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以下方式办理:购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已用于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的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写并上传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增值税,填写信息表时不填写信息表。请参考以上政策。

10.支付给第三方的担保费,可以从进项中扣除增值税特价票的收据吗?

回复:根据“营业税转换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客运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根据注释,(5)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融资和其他金融服务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用的经营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

财务担保

、资产管理、信托管理、资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业务。

所以担保费收入属于直接金融服务,不是贷款服务,可以抵扣。11.我们新成立了一家公司,前期规模很小,同年转为一般纳税人。那么我们在小范围期间获得的增值税特价票,以后还能抵扣吗?

回复:符合条件的可以抵扣。纳税人

在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所得,且未简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进行扣除。否则不能扣除。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税收扣除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

12.我们是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收购农民种植的玉米,然后出售。

问题1:是不是无论开具专票还是普票都需按9%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呢?问题2:农民给我们代开的免税普票我们能计算抵扣进项税吗?按什么税率抵扣? 回复:问题1.不管是开专票还是普票,都是按照9%税率征收增值税。问题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按照文件规定,你们可以凭农民代开的免税农产品发票计算抵扣9%的进项税。

13.绿化工程公司购买农民草种可以抵扣吗?

回复:自产自销过程中,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取得农民生产销售的农产品免税发票,且未用于不能抵扣的项目的,可以计算抵扣进项。

草籽是植物种子,是初级农产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财税字[1995]52号)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暂行条例》第八条增值税、第二十七条营业税改革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

14.参加会议发生的交通、住宿费用记录在哪些科目?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回复:1。根据参加会议的目的,分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第二,

会务费专用票能否抵扣,需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以下情况可以参考:1。为增加销售收入而召开的营销会议是销售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2.组织职工业务培训发生的会议费用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可在进项税额中扣除;3.为客户报销发生的会议费用属于业务招待费范畴,不得抵扣进项税。根据政策第二十七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发布)

15.水电费单做成本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回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声明: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可以采用拆分单方式在税前扣除,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条企业、其他企业(含关联企业)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共同接受应支付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进行分摊。企业应当使用发票和分割单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与其他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在境内接受非应税服务发生的费用的,企业应当使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其他共同接受非应税服务的企业应当使用本企业出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第十九条出租人就水、电、气、空调、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开具发票作为应税项目的。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人租用)办公和生产用房发生的费用,企业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用分摊方式的,企业应当以出租方出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6.纳税人买一张从泉州到广州再到国外的机票,金额没有单独体现。泉州到广州的部分可以抵扣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六。纳税人购买国内客运服务时,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1)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

17.请问我们公司本月丢失了一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旅游行程单。可以用普通办公用纸补印旅游行程单抵扣进项税吗?

  回复:《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需要由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使用统一的打印软件开具,用办公用纸补打印的行程单显然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政策依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国税发〔2008〕54号印发)

18.我们公司低价处理仓库里的货物。增值税需要转出进项税吗?需要向税务局备案吗?

回复:不需要。政策依据:“营业税改革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发布)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运输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所耗用的外购商品(不含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运输劳务。(四)非正常损失的房地产,以及该房地产所消耗的购进货物、设计劳务和建造劳务。(五)非正常损失的房地产建设项目耗用的外购商品、设计服务和施工服务。第28条规定,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丢失、霉变、变质,因违法违规造成的货物或不动产被没收、毁坏、拆除。

19.融资租赁利息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回复:“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下发)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融资售后回租取得的利息和利息性质的收入,按贷款业务支付增值税,不得从进项中扣除。

20.只能用有旅客身份信息的车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吗?

回复:可以。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目前暂允许旅游行程单、火车票、公路水路等带有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21.纳税人为非从业人员(如客户、特邀讲座专家及其他有业务合作的人员)支付的客运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回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允许一般纳税人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合法雇佣关系的员工,发生的国内客运费用允许在其进项税额中扣除。纳税人为非从业人员支付客运费用的,不能计入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适用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进项税不应从销项税中抵扣。

22.与企业长期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购买的国内客运服务进项税额能否从企业销项税额中抵扣?

回复: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因此,与企业长期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可以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23.对于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客运费用,应由用工单位还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进项税额?

回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而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4.我们公司最近和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约,招聘一批劳务派遣工参与业务推广。这些员工需要长期出差。这些员工发生的国内客运服务进项税可以在我公司申报抵扣吗?

回复:可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客运服务进项税抵扣征收管理的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等。[/K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本公告第六条所称“国内客运服务”仅限于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本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提供的国内客运服务。

作为雇主,贵公司的火车票、机票、其他车票如公路、水路等。,其派遣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可按上述两个公告的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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