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2-09 17:22:07

导读:疫情报告系统最新版、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措施核酸检测为指导各地划分风险区域,切实落实风险区域相关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

疫情报告系统最新版、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措施核酸检测

为指导各地划分风险区域,切实落实风险区域相关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科学准确做好防控工作,结合地方经验做法,

一是科学划定风险区域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实现常态化、精准化防控与疫情应急处置的有机结合和快速转化。一旦发生局部疫情,要尽快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准确划分为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协调各方力量,实施分类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动态及时更新风险等级和控制措施,并主动向社会发布。疫情处置过程中,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其居住地、工作场所和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且密切接触者已得到及时控制的,在判断无社区传播风险后,可不划定风险区域;无局部疫情的县(市、区、旗)要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没有必要划定风险区域。

(1)高风险区域。

1.分类标准。原则上将感染者的生活场所以及活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高的工作场所和活动场所划为高危区域。高风险区域一般以单元和建筑物来定义。当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的社区传播时,可适度扩大高危区域的划定。风险范围可以根据流量调查的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2.防控措施。实施封存控制措施,期间“留在家中,提供上门服务”。封闭期间如发现新增感染者,由当地联防联控机构组织风险研判。按照“一区一策”的要求,可以整体或部分延长原控制区的封闭时间。

3.发布标准。高风险区连续五天没有发现新的感染,第五天高风险区所有人完成一轮核酸筛查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域要及时解封。

(2)低风险地区。

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48小时内持核酸的负面证明离开所在城市。

高危区域全部解除后,各县(市、区、旗)将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3)划定风险区域的主要考虑因素。

高危区和低危区的划定,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组织专家组进行,省联防联控机构(领导小组、指挥部)进行指挥,并给予专业指导和支持。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生活条件、生活环境和自然屏障(道路、河流、山川等。)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周围。

2.人群防护情况、人群聚集情况、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与相关区域其他人员的接触频率。

3.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工作和活动时间和范围,以及相关场所的密闭和通风情况。

4.发现疫情后开始调查的间隔时间等。

(4)以下情况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纳入风险区域判断。

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在集中隔离点外无传播风险。

2.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中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居家外传播风险。

3.高危岗位员工在严格闭环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不存在闭环外人群传播风险。

4.出院(舱),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调查评估,无传播风险。

5.核酸Ct值≥35且已筛查为既往感染的移民。

二、明确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

高危区和低危区的防控工作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在高危地区所在的社区设立社区防控办公室。一般有综合协调组、卫生监督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运输组、后勤保障组、保安组等工作组。,协调街道(镇)、社区(村)、公安、卫生健康、疾控、发展改革、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群众组织。每个工作组的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协助社区防控办负责同志做好统筹协调、信息收集、报告发布、人员调查、核酸检测组织等工作。

(2)健康监测组。主要负责居民健康监测和健康教育。

(3)医疗保障组。主要负责提供医疗服务和心理支持等。,并配合运送医护人员。

(4)消毒组。负责重点部位和区域的消毒和终末消毒。

(5)运输组。负责核酸检测阳性者、出现新冠肺炎肺炎相关症状者、密切接触者和外出就医者的交通。

(6)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生活物资供应、垃圾分类清运等。

(7)保安队。负责主要区域的巡逻,卡口封闭管理,协助人员进行调查,核酸检查组织等。

三。社区防控措施分类实施

(1)高风险区域。

1.该区域已关闭。安排24小时巡逻值班,通过安装监控设备、电子门磁等加强管理。,防止人员外出和流动,严格留在室内。对于确实需要外出就医的等。,都要由社区防控办协调安排,用专人、专车做好个人防护,实行闭环管理。

如果高危地区位于城乡结合部或农村地区,卫生条件不足,管理难度大,传播风险高,可将该地区居民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必要时每户最多可留一人)。家中采取环境消毒、房间通风等措施。

2.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短信、微信官方账号、小喇叭、一封信等方式,及时发布封控信息及相关安排。指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房间通风等要求。密切关注并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

3.大家摸排。通过上门排摸、建微信群、查水表电表信息等方式,尽快摸清高危区域所有人群的底数,及时掌握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妇、残疾人、行动不便者、血液透析患者、精神障碍者、慢性病患者的情况。及时掌握应转运和隔离人员的情况,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控制,严格落实留院观察、现场采样、转运前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4.健康监测。对高危区域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和下午都会进行一次体温测试和症状询问,从而摸清所有工作人员使用退热、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等药物的情况,并填写“十大症状”健康监测登记表。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鼻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健康监测组将立即上报,并安排上门核酸检测。

5.核酸检测。实施围堵后前三天连续进行三次检测,第一、三天完成两次全核酸检测,第二天进行一次抗原检测。后续测试的频率可根据测试结果确定。在解除管制前的24小时内,应对该区域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查。进行核酸测试时,采样点应合理设置,并经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科学确定出行路线,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实行专人引导、分时段、定路线,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对于已经发现阳性感染的建筑和院落,可以先进行抗原检测,阴性感染后再依次进行核酸检测。对尚未转运的高危人群、抗原检测阳性者、需用阳性核酸混合管检查者、行动不便患者、老年人等特殊人员,要上门采样,实行单采单检。

6.人员调动。如果高危地区的人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将在8小时内运送到集中隔离场所。发现核酸阳性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运输前应加强现场控制,运输过程中应加强运输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7.环境消毒和监测。加强重点区域和部位的消毒,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钥匙、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住所、工作、活动等场所,及时进行终末消毒并评价消毒效果。加强消毒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监督和考核。

8.垃圾分类清除。规范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临时收集点。核酸阳性人群和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垃圾及工作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参照医疗废物处理。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先消毒、双装袋”的要求进行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9.生活资料和医疗保障。部署力量,明确专门队伍负责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切实做好需求收集、购买救助、发放到户等工作。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协调发展改革、商务、公安、交通等部门,畅通运输渠道,促进供应保障单位与大型超市、社区的联系,及时发放相关物资;要指定专科医疗机构为高危地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推动建立社区与专科医疗机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液透析患者、精神障碍患者、慢性病患者提供医疗便利。

10.心理援助和社会工作服务。告知高危地区人群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咨询等服务,缓解负面情绪,预防和缓解因疫情引发的心理困扰,预防因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当发现高危地区人群有心理健康问题时,应及时转诊到对口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2)低风险地区。

1.加强社会控制。区域内各类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人员调查和控制。接到高危区域溢出人员排查信息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对风险人员的排查,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移等工作;对于不能查处的,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形成查处闭环。

3.交通管制。低风险地区的人主张非必要不要离开该地区,跨市流动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的阴性证明。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和道路运输“点对点”运输的车辆和人员顺利通行。加强火车站、机场、公路、水路等区域进出交通闸机管控,做好测温、核验、打码工作。

4.核酸检测。根据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人员排查治理情况,科学确定低风险地区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率。进行核酸测试时,采样点会就近设置,经过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加强现场组织管理,有序进行,避免聚集,监督个人防护。

5.健康教育。加强健康教育,并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鼻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后,应及时主动到医疗机构就诊。做好防控政策的宣传引导,让居民积极配合排查风险人员。

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的划分和控制措施见附表。

第四,加强组织支持

(1)完善工作制度。

建立“三级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实行县(市、区)干部驻街道(镇)、乡(街道)干部驻社区(村)、行政村(社区)干部到户。建立“五包一”制度,细化责任分工。街道(乡镇)干部、社区网格管理员、基层医务工作者、警察、志愿者等。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做到教育、调查、控制、监督、关怀“五到位”。建立多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加强社区与当地卫生、疾控、公安等联防联控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疫情防控合力。并且医院疾控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在人员管控、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运送、清洗消毒等方面为社区提供支持。

(2)合理的人员配备。

县(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应根据当地社区规模和疫情防控需要,配备足够的防控人员和医疗防控物资。县(市、区)及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统筹安排高危地区的防控人员。高危区域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不低于居民人数十分之一的比例配备。省市相关单位干部可以下沉到各个工作组开展工作。

(3)搞好培训和演练。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新冠肺炎肺炎的知识、政策和个人防护技能,明确岗位要求,科学准确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方案下发后,各地要加强培训和演练,及时完善工作机制,掌握不同风险区域的防控措施和要求。

(4)加强员工管理。

工作人员应根据暴露风险规范做好相应级别的防护,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后方可上岗。对高风险区域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进行封闭管理,做好健康监测,保持一定的核酸检测频率。工作结束后,应在家对他们进行为期5天的监控。

(5)加强生活物资保障。

县(市、区)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会同有关方面,建立由发展改革、商务、交通等部门牵头的跨区域物资联防联供合作机制,负责物资的统筹规划、采购、调拨、运输等保障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挥保障供应、严格执法、稳定物价的作用。 并做好与社区防控办的对接,畅通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居民生活物资供应。

(6)积极创建“无疫社区”。

坚持科学精准要求,高标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未发生疫情、符合解除标准的,及时动态调整相应防控措施,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和配合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干部群众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七)做好监督检查。

各地要加强对社区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要组织督导组,建立日常督导检查机制,定期通报检查整改情况。对已发生疫情的县(市、区),可对相关重点地区进行督导,督促当地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附表

区域风险划定和解除标准及防控措施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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