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2020年,公安局通知:执行“三个规定”!这种招呼打不得!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2-09 12:33:52

导读:2020年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公安局通知:执行“三项规定”!这种问候是不允许的!你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吗?第一场场景2你收到过这样的信息吗?这样的对话是不是似曾相识如果你有朋友在公

2020年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公安局通知:执行“三项规定”!这种问候是不允许的!

你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吗?

第一场

场景2

你收到过这样的信息吗?

这样的对话

是不是似曾相识

如果你有朋友在公安局工作

你给他发过类似的信息吗?

如果你是公安工作者

你接受过这样的“帮助”吗?

一方面是亲情友情。

还有一张抹不掉的脸

一方面是工作和信仰。

以及严格的纪律规定。

我该怎么办?

放心吧!放心吧!

“三大规则”为你保驾护航!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

“三大法则”是什么?

一、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

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条规定”。

干预案件,查办案件,要求说情?

这个“你好”不能打!

按照“三大规程”的要求

以上任何一种行为都会被记录并填写。

然后,说到干预司法活动

应该如何灵活运用「三大规定」?

1.哪些行为属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图片:法制卢先生

2.当我们遇到司法活动受到干涉时,我们该怎么办?

全程做好标记,如实记录。

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函请求办案,或者领导干部的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材料。

3.因为害怕报复而留下痕迹和记录?别怕,我们是受法律和组织保护的!

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办理具体案件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打击报复司法人员。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司法人员予以辞退、调动、撤职或者降职、开除。对打击报复司法人员的领导,依照《中国共产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条例、检察官处分条例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条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记住!不记录,不如实记录,就要受罚!

司法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不如实记录或者记录不实的,依照《中国共产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条例、检察官处分条例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条例。领导指示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图片:法制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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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怀柔东警方

总结:以上内容为2020年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公安局通知:落实“三项规定”!这种问候是不允许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有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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