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京京都律师律所律师排名,田文昌:律师律所技能规范化与科学管理。2022年11月19日,由北京/[k1/]法学会和上海市法学会联合主办的“北京-上海律师研讨会”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同时举
京京都律师律所律师排名,田文昌:律师律所技能规范化与科学管理。
2022年11月19日,由北京/[k1/]法学会和上海市法学会联合主办的“北京-上海律师研讨会”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同时举行。研讨会以“中国式现代化与律师产业发展”为主题,分为演讲、主旨发言、京沪谈道、总结发言四个部分。本次研讨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邀请律师行业领袖、学者、专家和律师代表出席并演讲,共同探讨中国现代化和律师行业发展。在四个平台进行了直播,吸引了近万名在线参与者。
本文是田文昌律师在“律师律师事务所技能规范化与科学管理”论坛上的发言,整理出版,以飨读者。
田文昌
京都律师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顾问,西北政法大学高级刑事辩护学院名誉院长今天的话题很大。我选择这个题目是基于我对中国现状和需求的感受律师。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一直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律师经历了40年的一代期,现在40多年后才进入发展期。
前40年律师团队处于一个非常不成熟的状态,基本是在摸索。因为中国律师的发展历史太短,众所周知,世界上律师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罗马,而中国的律师直到1912年律师临时宪法颁布才存在。现在才110多年,这个历史进程在世界/[/K1]。
正因为如此,中国律师没有传承,没有经验,甚至缺乏人们对律师功能的充分认识,所以我们对律师的定位处于非常尴尬的状态。同时因为没有历史和传承,我们的能力也很欠缺。40多年来,我们看到了百花齐放,各有所长,但是我们在律师方面的技能训练基本上是一片空白。这些年来,我们似乎认为法学院毕业后,学了法律知识就可以成为一个律师。从广义上讲,法官和检察官也是一样的,我们认为从法学院毕业后,就可以成为法官和检察官。
其实法官,检察官,律师都有自己的专业技能要求,但是我们没有这个培训。多年来,我们的律师培训一直停留在知识讲座的基础上。
那么为什么没有技能训练呢?
一是我们没有意识到,更重要的是我们没有培训的能力和经验。所以我一直在想,在我们律师进入发展期之后,我们的律师技能训练会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我们不能总是停留在过去的水平,摸着石头过河。不能停留在随意性很强的非正式做法中继续发展。我们需要正式的训练。所以我提出律师技能的标准化将是律师进入发展期后的重要目标。
针对这个问题,这些年我一直在思考,包括在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所的岗位上,借鉴国外律师技能训练的一些经验,结合我国刑事司法的特点,探索并创造了一套律师刑事辩护技能训练方法。这种充分参与的实践技能培训涵盖从律师案件受理到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结束的期间。我设计的总培训课程是400小时,比较详细。同时还组织了京都 Institute 律师,包括刑事辩护高级研究所第一期研讨班,编写了一套刑事辩护教程。预计第一部将于今年年底出版,三部都将于明年出版。《刑事辩护》这门课程重点讲述律师刑事辩护的全过程,充分结合理论和实践问题。
说到这,还有一个相关的问题。多年来,法学教育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仍然很严重,这个问题在律师业务中也有所体现。所以我觉得律师的技能训练要特别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一个没有理论基础的律师无法成为一个好的律师,而一个没有实践能力的律师则无法有效从事律师业务。二者缺一不可,目前这是我们的薄弱环节。
希望在以后的律师培训中,不仅要重视业务技能的培训,还要重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培训。只有从整体上提高律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才能使中国律师走出缺乏操作规范的盲目状态,走上更高层次的业务技能标准化道路。
这是我的第一点。
第二点是律所的科学管理。我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因为我们律所的管理太不科学了。为什么太不科学了?因为中国律师的特点是出身卑微,处境艰难。为什么这么说?我的依据是,中国律师出现的时候,正好是改革开放初期,而中国改革开放初期是从平均主义大锅到个性化生产。毫无疑问,“平均大锅饭”被打破了,导致个体生产,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但这毕竟是个体经济的原始状态。而我们中国律师在从官营走向民营的过程中正好赶上了这个时代,所以中国律师是个体户时代产生的一种职业。那么,在当时的环境下,律师具有相对活跃的生产力,没有更多的约束。但是到了今天,我们还处于个体化的状态,我们的力量会很弱。目前全国有60多万律师。据我所知,大部分律所还处于个体化状态。那么在这种状态下,我们能得到很好的发展吗?显然不是。当然,律所的形式不一样,在国外也是一样的。有个别办公室,特色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小办公室和大办公室各有特点,各有优势,不必强求统一。但一个城市毕竟要有一个数量或者至少几个大规模的办事处,因为它要满足市场主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那么如何才能发展成一个有规模的研究所呢?
核心问题是我们公司的科学管理。我们原来的律所很原始,一些大律所也是被人逼的,靠创始人的个人魅力发展律所。但在今天,要想走向科学管理的团队机制,就必须有更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因为分配机制是最关键的。分配机制解决不好,科学管理做不到,团队协作的规模做不到,专业团队也形成不了。
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我注意到北京等地的很多律所已经关注到这个问题,开始尝试团队管理,这是好事。
但问题是,到目前为止这种尝试还没有达成共识。我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在从个体化向团队化转变的过程中,我发现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一种是基于公平原则的团队合作,另一种是基于平均主义方式的团队合作。我和一些人讨论过这个问题。从国家层面来说,走出平均主义的锅是向前迈出的一步。现在我们正在走向一种新的合作模式,这应该是一个更大的进步。但是如果律所从个人主义模式回归到平均主义模式会怎么样呢?我很担心。我们京都律所也尝试过。由于各种原因,在建立我们公司的早期,我们曾经有过一些大锅饭模式。我一直认为,有大锅饭,没有大锅饭就无法形成团队合作。但要适度,不要太大。太大会造成三个和尚没水吃,导致生产力低下。是关于度的掌握。
但是我很担心如果大锅饭成为主要模式。
从法理上讲,这涉及到实质公平和形式公平。我认为我们整个社会的发展还没有完成从形式公平到实质公平的过渡,实质公平就是共产主义。如果过早提出这样的目标,律所发展前景堪忧。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在管理风格上,我认为律师管理律所没有问题,但鉴于律师业务繁忙,专业不同,更倾向于实现管理和业务的分工。我在20年前就提出,由职业经理人来管理律所,即由非[/k1/]管理合伙人来管理,这样更有利于律所的科学管理。
当然,这条路很难走。20年前我就提出来了,我们京都走得很累。今天,我们走出去了。我们现在的非[/k1/]执行合伙人,相当于CEO,作为律所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律所的日常管理。
个人认为这是一种更适合管理大型研究所的方式。它可以把我们的商业伙伴从如此复杂的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同时解决避嫌问题。因为生意上没有利益冲突。当然这是讨论,但是我理解这种非律师管理合伙人模式在国外已经存在很久了。
当然这个律所的科学管理就像我刚才说的还在摸索中,但是到了今天这个时候,如果不抓住机会学习和尝试,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如果中律师的规模无法建立,我们的团队模式无法搭建,我们的专业化分工也难以形成良性机制,就会使我们律所的发展陷入瓶颈。
所以我特别希望自己能树立一个信心,希望在新的时代,我们律师技能的规范化能进一步提高,我们律所的科学管理能有新的思路和新的突破。
这是我个人的愿望,也是一种期待。谢谢大家!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京京都律师律所排名、技能规范化、田文昌律所科学管理的详细介绍:律师。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北京京都 律师事务所有所帮助和参考。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