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0年3月1日《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实施。《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0年3月1日《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实施。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6章,包括总则、工程承包、责任主体管理、各方责任、项目过程管理、附则,共36条。新实施的《办法》将如何整合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阶段,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以项目建设为基础推动改革措施落实。
工程总承包是建筑行业对传统施工组织的改革。设计与施工的深度融合是这种模式的精髓,需要在工程建设项目中逐步推进。《办法》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情况和自身管理能力,合理选择工程施工组织实施方式。对于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法。鼓励工程总承包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全过程率先应用BIM技术。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率先实施工程总承包”“提倡经济适用房等住房建设项目、学校、医院等条件成熟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选择和实施工程/[/]”从制度层面明确了我省工程总承包的实施范围和对象,以便更好地推动选择和应用
聚焦企业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水平。
要充分发挥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优势,提高工程施工的水平和效益,必须有一支高水平的施工队伍。《办法》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同时具备工程规模对应的勘察(如有)、设计、施工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如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勘测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的牵头单位。
在企业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中起着关键作用。有了“金刚钻”,才能做好“瓷器工作”。《办法》提出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备工程勘察(含)、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管理、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综合管理能力。工程总承包,并建立相应的管理能力。为保证企业人员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办法》同时明确了项目人员配备要求和项目经理条件。
立足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离不开严格有效的管理。《办法》对发包承包、责任主体管理、各方主体责任、项目过程管理、处罚措施等进行了系统规范。除本办法规定的双方承担风险外,要求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在保密、索赔和终止合同等方面约定双方对等的权利和义务。
在保证建设资金和防范风险方面,《办法》规定实行建设过程结算,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期内完成的工程内容计算、调整、确认和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单位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拖延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出资。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强制工程总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工程总承包单位违反工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建设质量工程。
此外,《办法》提出,总包合同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用于计价结算和竣工决算审核时,应审核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调整,应审核工程总承包合同
(燕媒体记者通讯员马洁)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0年3月1日《河北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详细介绍,自3月1日起实施。文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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