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受害者和受害人区别,受害人变化嫌疑人的例子最近几天寿光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抓住了一个团伙信犯罪嫌疑人在成为犯罪之前嫌疑人嫌疑人李曾经是受害人...今年九月市民李通过社
受害者和受害人区别,受害人变化嫌疑人的例子
最近几天
寿光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
抓住了一个团伙信犯罪嫌疑人
在成为犯罪之前嫌疑人
嫌疑人李曾经是受害人...
市民李通过社交软件
加了一个叫“苗苗”的好友
经不起“美”的诱惑
李深陷其中。
在“苗苗”的诱导下
下载了一款名为“电报”的应用
(窃取通讯录的病毒软件)
然后和他裸聊。
然后老套路出现了。
立即转账
不然就把裸聊视频和照片发给家人同事。
被逼无奈的李选择了“花钱消灾”
给对方转一万块钱
钱一旦转过去,就进了无底洞。
直到李真的没钱了。
欺诈者开始了新的套路...
第二天,诈骗分子再次联系李,要求其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进行转账,并承诺给他一大笔“好处费”。
明知对方利用自己的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李经不起“好处费”的诱惑,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诈骗分子。
几经操作,李的银行账户被冻结,这不仅没有阻止他,更可气的是,他将母亲的账户提供给诈骗分子...
经查,2022年10月以来,李某先后以自己的名义和母亲的银行卡、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三次提供他人使用,涉案金额30余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反欺诈教室
助信罪是什么?
“帮助信托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而为其提供帮助,这就是犯罪。
法律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是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或者广告宣传、支付结算等技术支持而为其提供的,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是犯罪所得而窝藏、转移、买卖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自|潍坊公安
来源:山东省公安局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受害者和受害人区别例子的详细介绍,以及受害人变化嫌疑人。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受害者和受害人区别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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