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河南省工伤保险实现方法,请注意!河南已于2020年调整伤残津贴及其他工伤保险福利。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张伟9月29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河南省人社部获悉,根据国务院工伤保
河南省工伤保险实现方法,请注意!河南已于2020年调整伤残津贴及其他工伤保险福利。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张伟
9月29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河南省人社部获悉,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和河南省工伤保险的规定,根据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工资调整的规定并按规定,各地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将增加的待遇发给相关人员。
调整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2019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者因工死亡的供养亲属。
调整标准
(1)本次调整坚持继续偏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和供养亲属养老金的不同情况,我们确定每个人每月增加的金额:
1.伤残津贴
伤残一级:165元
伤残二级:155元
伤残三级:145元
伤残四级:135元
伤残五级:125元
伤残六级:115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
受抚养亲属的养恤金将固定调整,调整金额为70%。
元(老人或孤儿90元)。
(二)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的工伤,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三种不同等级支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核定,即2846元、2276.8元、1707.6元。
2019年1月1日前核定的省级和郑州市工伤职工护理费基数高于本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4.伤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住院补助按照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25%执行。
元/天/人;其他地区:执行24元/天/人的标准。
据悉,待遇水平的调整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费用由伤残津贴、生活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资金渠道支付。伤残等级为5、6级,用人单位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调剂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受伤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含安置退休人员)并按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养老金的,不执行本通知关于伤残津贴的调整规定。
根据文件“河南省人社部关于1-4级老工伤职工待遇的意见”(人社〔2015〕12号),1-4级老工伤职工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的,不执行伤残的本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伤待遇处理的,按本通知处理,所需费用按原渠道支付。
按照规定,各地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将增加的待遇发给相关人员。
来源:大河客户端编辑:龚浩
总结:以上内容为河南省工伤保险的实现方法。注意了!2020年河南伤残津贴及其他工伤保险福利调整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理解河南省工伤保险规定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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