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岗位工作性质是什么意思?【微普法】用人单位合法转让的六大法则。资料来源:世界劳动法,法律之家出发地:中国浦发特别说明:本号中所有标注“出处”或“转自”的作品均为自媒体
岗位工作性质是什么意思?【微普法】用人单位合法转让的六大法则。
资料来源:世界劳动法,法律之家
出发地:中国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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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动员工
容易引起劳资纠纷。
实践中如何把握单方调岗的尺度?
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中,案例14。用人单位如何通过行使就业自主权合法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地点,对用人单位有参考价值。
基本事实
孙某于2017年8月入职某模具公司,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孙某工作地点为直辖市岗位为“后勤助理岗位”,具体工作内容为“财务、预算管理等行政工作”。双方还约定:“模具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孙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加入公司后,孙被安排到位于某市区的模具公司开发中心工作,负责财务和人事方面的协助。
2019年7月1日,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为减少各中心工作量,模具公司将各中心财务工作统一回公司总部财务部统一管理。为此孙办理了开发中心所有财务凭证的交接,模具公司与孙沟通协商,提出安排其在开发中心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孙拒绝。
后模具公司安排孙到位于相邻城区的公司总部从事人事相关工作。
7月底,孙要求模具公司将他调回原工作地岗位,双方发生纠纷。
孙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人要求:要求模具公司按照原工作地点、原工作岗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结果:仲裁委员会裁定驳回孙的仲裁请求。
个案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模具公司通过调整孙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场所,是否合法行使就业自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依法自主择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作为市场主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适当调整,是其行使就业自主权的重要内容,是其正常生产经营所不可或缺的。但同时用人单位就业自主权的行使也必须在相关法律政策的框架内,并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范围。比如用人单位必须对岗位或者工作场所的调整做出合理的解释,防止用人单位采取报复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主动辞职,也就是防止权利的滥用。
实践中岗位或工作场所调整的合理性一般考虑以下因素:
1.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
2.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
3.是否歧视、侮辱劳动者;
4.是否对劳动报酬和其他工作条件产生重大影响;
5.劳动者是否能胜任被调整的岗位;
6.用人单位在工作地点不方便调整后,是否提供必要的帮助或补偿措施?
本案中,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孙的工作岗位岗位为“后勤助理岗位& # 34;,则岗位不固定或不专业岗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孙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进行适当调整,是基于统一财务管理的需要,对孙没有针对性。
同时,关于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的调整,模具公司也与孙进行了沟通协商,给出了多种方案,包括在原工作地点适当调整岗位,体现了对孙劳动权益的尊重;而且调整后的人员岗位和孙原来的岗位性质差不多,孙完全胜任;最后,孙调整后的工作地点也是在一个交通便利的城区。虽然通勤时间增加了,但是这个地方的变化不足以认定对他有很大的不利影响,不构成对他劳动权的侵犯。故依法驳回孙的仲裁请求。
典型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人单位进行调整和变更是正常的。法律允许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岗位和工作地点,不仅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发展,也有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支持用人单位对岗位或者工作场所进行不合理的调整,必然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依法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赔偿工资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用人单位,在进行生产经营或管理方面的调整时,应首先选择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尽量通过变更或补充劳动合同的方式完成调整;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在根据劳动者的就业自主权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地点时,也应充分考虑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作为劳动者,也要了解用人单位的发展,充分了解调整发生时对自己权益的影响,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共同寻求调整变化中的和谐。
总结:以上内容详细介绍了岗位工作性质是什么意思,【微普法】用人单位法律岗转岗六大法则。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理解work 性质是什么意思有帮助和参考价值。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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