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官网,华中科技大学教授柯岚:从书斋走向聚光灯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26 10:10:16

导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官网,华中科技大学柯蓝教授:从书斋到聚光灯学者简介:柯蓝,湖北孝感人,九三学社成员。法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教授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法制史教研室主任。先后在西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官网,华中科技大学柯蓝教授:从书斋到聚光灯

学者简介:柯蓝,湖北孝感人,九三学社成员。法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教授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法制史教研室主任。先后在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哲学、法律思想史、法律文化。著有《法哲学中的神之争》(单行本,商务印书馆2021年版)、《红楼梦之谜》(单行本,中国民主与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美国危机》(托马斯·潘恩主编,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版)等。2016年起在中央电视台《法律大讲堂(文史版)》栏目就《红楼梦之谜》《铁腕雍正》《红楼梦中的法律文化》等系列讲座节目进行授课,深受观众喜爱。

寒假期间,柯蓝依然很忙。她刚刚结束央视《红楼梦中的法律文化》的录制,正在从事下一阶段的准备工作。六年前,在学生的鼓励和推荐下,这位严谨的法律专家从书斋走向聚光灯,开始向大众普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他不仅收获了国内外数千万的播放量,还成为了微博中拥有32万“粉丝”的“大众化网络名人”。

以普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著称的柯蓝,最初的研究方向是西方法哲学。40岁的她“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转而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不仅是为了回归自己喜欢的传统文化,也是为了打破法律界“中国不如西方”的偏见,让世界看到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

在不确定之年完成从西到中的转变。

大学时期,柯蓝听从父母的建议选择法学,在当时法学界“中体西用”的学术氛围影响下,选择了西方法哲学方向,并对美国法理学、英国法理学、德国法哲学进行了多年的研究。

“我非常关注学术,我获得了很多认可。但在参加国际会议时,我常常感到中国学者的不易。”柯蓝说,有时候在国际会议上,她看到一些外国学者的学术能力“很一般”,傲慢的态度反而受到追捧。这些盲目追捧的理论很少对中国的司法实践有所帮助,她时常思考和反思。

“学习西方法律制度,我可能一直被认为是一个学习者,被人看不起。其实中国法制的发展自有其优越性和传承性。与其追随西方,不如回归青年的利益,回归中国文化之母,弘扬中国自己的法律文化。”柯蓝坦言,中国法学自近代以来大量移植和引进西方理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关注远远不够。比如在日常教学中,学生缺乏对中国法治文明精髓和自我完善机制的深入理解,缺乏文化母体的温暖。

“我在课堂和讲座上遇到过学生的提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是否没有意义?对法治没有参考价值?“柯蓝意识到扭转传统法律文化的误解和虚无主义倾向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这更加坚定了她转向传统的决心。

“做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者和传播者”成为柯蓝40岁时的信念。

从经典名著中寻找中国法律的文化语境

作为一个资深的“粉丝”,柯蓝选择《红楼梦》作为研究和传播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媒介。“曹雪芹不是法学家,但他非常关心当时社会的法律变化。百年红学,记录了中国政法启蒙的风风雨雨。”

2017年,央视到高校选拔《法律大讲堂》栏目主讲人,有同学向导演推荐柯蓝。经过深思熟虑,柯蓝决定迎接挑战,通过电视讲座和经典著作普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她在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文史版)讲课,如《红楼梦之谜》、《铁腕雍正》、《红楼梦中的法律文化》等。在最近完成的《红楼梦中的法律文化》中,她试图阐明《红楼梦》是一部对近代中国妇女解放和阶级革命产生了深远影响的启蒙文本。曹雪芹意识到传统中国社会结构的严重不合理,树立了许多优秀的女性形象。

柯蓝每录制一个节目,都要阅读大量文献,包括古代法典、判例和判决书、司法档案、野史对正史的记述以及法律、历史、文学、社会学等领域的相关研究。写了一篇6000字的讲稿,后面有几万字。每次讲课,她都要和导演一起润色十遍。"我把每次演讲都写成了论文,但我选择了通俗的语言来表达."

柯蓝简单的讲解让节目受到了网友的热捧。据统计,在央视上,平均单集观看超过百万次,节目在喜马拉雅平台累计收听量达到580万次。YouTube视频平台受到港澳台及海外网友的高度评价,单集最高点击量达到57万次。柯蓝的个人微博“粉丝”也达到了32万。

传统礼仪文化可以为国家的现代化提供借鉴。

“每一种文化都经历过中世纪,都经历过人权得不到维护、落后的阶段。但只要能不断脱胎换骨,涅槃重生,就证明这种文化是充满生命力的。”柯蓝说,虽然中国法律体系曾因近代帝国主义列强的文化侵略和文化掠夺而一度断绝,但自清末修律以来,近代中国的法律历经多次变革,直至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这些过程充分证明,中国法律体系具有完善的自我纠错、自我反思、自我净化的内在驱动机制。

柯蓝说,特别是1949年新中国的政治和法律变革,蕴含着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刻反思和继承。它既不是西方法律制度的简单移植,也不是不同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法律,而是融合了中国传统、西方方法和社会主义制度等要素的新法律制度。

“中华法系有着合理法律的优良传统,即诉诸法律裁判之外的‘正义’和‘人情’。这一传统至今仍深刻影响着中国人民的法律意识。”比如柯蓝,在近日一审宣判的江秋莲诉刘暖喜侵犯江歌生命权一案中,一审判决同时对被害人江歌和被告人的行为做出了伦理判断,显示了对中华法系优良司法传统的传承。这一案件引起了广泛而强烈的社会关注,也形成了强烈的社会道德共识——只有在法律之外适度诉诸理性,才能引导公众对健康价值的判断,从伦理上对相关各方进行教育和劝诫。

柯蓝说,无论是法律技术、法律观念还是法律心理,传统中国的法律文化都给现代中国的法律实践和生活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这些都不是西方法律移植可以消除的。

(长江日报记者陈晓彤通讯员高翔)

[实习编辑:郑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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