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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监狱里可以玩手机吗?过马路 Play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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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一市民在看手机闯红灯过马路。结果一辆客运摩托车让不开,撞上了行人。摩托车上的乘客受伤死亡。
日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行人胡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胡在闯红灯过马路时低头看手机,没有注意到信号灯。当摩托车来到她身边时,她试图加速逃离,但最终还是没有避免悲剧的发生。
视频显示,2017年5月27日晚上8点左右,一名女子闯红灯过马路 ↓↓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或者非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定罪处罚。从上述司法解释可以看出,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今年11月19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胡的辩护人辩称,胡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他认为,在这起事故中,胡只是“没有按交通信号按钮”。摩托车驾驶人邹某穿着旱冰鞋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与乘客张某同乘未戴安全帽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是导致乘客张某死亡的直接原因。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事故中,胡在夜间行走时使用手机,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过人行道,与被害人沿机动车道骑行的摩托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胡的前述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摩托车驾驶人苗某穿着旱冰鞋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行政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均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胡在庭审阶段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已经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赔偿金20万元。
法官的陈述
行人也可能成为交通事故的肇事者。
本案主审法官文说:“这是一起典型的行人违反交通法,造成交通事故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过过马路,在此过程中一直使用手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一大原因。”
文法官告诉记者,“在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中,由于证据不足,在无法认定行人与机动车相关责任的情况下,行人一般被视为‘弱势方’,机动车会承担更多责任。本案不同之处在于,调查取证充分,现有证据完全可以认定行人为主要过错方。”
文法官告诉记者,前几年由于调查取证不到位,导致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最终认定机动车为主要责任的案件时有发生,也造成了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并且现在侦查取证手段越来越多样,视频监控系统更加完善。所以在过马路提醒广大市民,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低头族”,否则有可能成为交通事故的肇事者。
72.2%的受访者有走过马路和玩手机的经历
手机除了接听、拨打电话的基本功能,越来越多的人用它来上网、玩游戏、处理日常工作。当过马路的时候,很多行人都会玩手机,包括接打电话、聊天发消息、阅读手机屏幕内容等。
中国青年报2017年的一项调查显示,72.2%的受访者有边走过马路边玩手机的经历,只有27.8%的受访者从未边走过马路边玩手机。
2.7%的受访者侥幸发生交通事故;
43%的受访者表示习惯每隔一段时间看一眼手机;
34.2%的受访者表示手机响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掏出手机接电话;
38%的受访者希望充分利用时间;
31.9%的受访者在为一个人的时候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孤独;
3.4%的受访者别无选择。
有必要立法惩罚马路上的“低头族”吗?
新华社此前报道,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全球每年有超过27万名行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显示,80.7%的受访者表示有必要增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边走边打手机/[k1/]”的行为,其中32.1%的人表示非常有必要。
是否有必要通过立法手段惩罚上路的“低头族”?大家也有不同的看法↓↓↓
正方形:
四川高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虹:“低头族”的立法就像公共场所禁烟的立法一样。虽然不能完全杜绝,但可以净化社会风气。立法的难点是处罚不好控制,执法可能会有困难,可以慢慢完善。根据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不宜采取过于严厉的处罚,以提醒、警告、罚款较为合适。
@家乡Xue2010:现在“低头族”太普遍了,口头提醒对他们根本不起作用,想一次改正都不可能。如果你想引起他们的注意,你必须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比如立法,才能取得成效。
@原来是你:“低头族”以为自己不会出事。都是抱着侥幸心理的盲目自大,但是边走边玩手机不仅对眼睛不好,还容易影响人对周围事物的感知,使人无法正确判断周围环境的安全性。这不是他们的意志力可以控制的。因此,我们应该完全避免成为一个“低头族”,才能真正避免由此产生的事故。
反方: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国家为了进行一项立法,需要调动大量的立法资源。如果这一条款通过,执法成本将是巨大的。执法成本应该由谁来承担?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詹忠乐:要立法,就要明白什么是“低头族”,这个定义一定要明确。但目前“低头族”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并没有统一的概念。比如低头要多久?往下看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还是包括看书看报等?在哪些公共场合算,在哪些场合不算?这些都没有明确规定,不可能立法。
@嗯哼:有时候跟着地图的GPS找路,只需要边走边查。这样不行吗?
大/家/资本/存在/观看
(来源:法制晚报、广州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山广播电视台、新华社、法制日报)
本期编辑:李肇瑜
本期校对:刘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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