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什么是平等正义法治 层面,法学专家谈合规改革:让企业“活下去”、“留得住”、“经营好”检察机关全面启动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旨在督促企业做出合规承诺,进行合规整改
什么是平等正义法治 层面,法学专家谈合规改革:让企业“活下去”、“留得住”、“经营好”
检察机关全面启动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旨在督促企业做出合规承诺,进行合规整改,旨在让企业“活下去”、“留得住”、“经营好”,与公司法促进公司生存、维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相一致。
整改验收的标准不是单一的,核心是达标,即达到法定标准、约定标准和承诺标准,重点是法定标准和行业最佳道德标准。整改验收应坚持实质性渗透和全面系统判断的原则,对容易发生高风险的隐患环节进行准确的针对性判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法学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我国《民法典》第206条第3款确认了市场主体的发展权。2021年12月24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我国公司制度将迎来又一次大改革。在此背景下,企业合规管理也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那么,随着检察机关涉企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未来公司法的修订,企业应如何加强自身的合规管理,相关立法如何体现良法善治理念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此,本报记者就维护企业生存权和发展权,加强企业合规尤其是刑事合规建设的相关问题,对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进行了专访。企业合规价值功能:基于保障公司生存发展权利的需要。记者: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如何全面理解公司合规,公司合规制度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刘俊海:企业合规是一种以防范和控制合规风险为导向的公司治理制度。一言以蔽之,就是要求企业作为法律拟制的商事人和商事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合规对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商业流通、维护交易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六稳”“六保”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合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当前,面对百年不遇的巨变,企业既面临着发展机遇,也面临着风险和挑战。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不断叠加,部分企业正在陆续进入高危期。成为合规企业遵循新竞争规则,打造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第二,合规是维护市场交易安全的需要。如果不能保证交易安全,那么资源就不能合理流动,市场经济就有很大的危险。所以企业要坚守合规底线,维护交易安全。第三,合规是降低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的需要。当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要求,实现看不见的市场之手和看得见的政府监管之手的有机衔接和无缝对接,首先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市场可能会失灵,政府监管要及时跟上。与传统的监管方式相比,企业合规机制的建立将行政监管部门的“外部监管”转变为企业的自我监管,大大降低了政府监管的成本。第四,合规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需要。营造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商业环境,以企业合规为重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公平、公开、透明的商业秩序。
检察机关全面推开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与检察办案创新探索紧密结合。可以起到“扶一把、送一程”的作用,对促进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时代意义。记者:合规对于企业、政府监管部门、检察机关的内外价值是什么?企业合规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能起到什么作用?
刘俊海:企业合规管理是一项基础工程,是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压舱石,对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企业来说,合规是保证企业基业长青的重要基石。企业只有合法合规经营,增强竞争优势,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品牌,才能防范各种法律风险,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法律制裁和监管处罚,避免重大的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对于政府监管部门来说,合规是建立监管公信的有效途径。合规是指监管部门集中资源,进一步推进法治监管、仁政监管、民本监管、透明监管、勤勉监管、精准监管。相对于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等事后处罚,政府监管部门通过评估检查、限期整改等措施介入企业合规管理。,变被动的监管执法为主动的提前预防,让市场监管形成更完整的链条。同时,政府监管部门通过规范、鼓励或强制企业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与我国系统推进“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步调一致,也符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的思路。就检察机关而言,促进企业合规是法治适应我国犯罪结构变化,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刑事等手段,营造一个对企业安全有利的法治营商环境的责任。关口前移,积极依法履职,推进末端治理和前端管理一体化,促进涉案企业守法经营,防止再犯,警示其他企业推进诉讼源头治理。所谓治病不治本,这才是根本之策。企业合规建设的关键:加强经验积累,构建规则,促进法律完善。记者:结合公司法即将修订的新形势,企业应如何加强合规管理?公司法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修改,以保证公司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刘俊海:检察机关全面启动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旨在督促企业做出合规承诺,进行合规整改,旨在让企业“活下去”、“留得住”、“经营好”,与公司法促进公司生存、维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相一致。
法人不是有血有肉的自然人,背后站着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自然人。法人的过错,与其说是其自身的过错,不如说是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少数关键行为人的过错。因此,为严格区分法人(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建议将公司全面、准确、实质合规的要求写入公司法,要求公司加强合规制度建设,使之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和规范行动。在实践中,无论是在民事领域、刑事领域还是行政领域,对于已经建立了全面有效的合规制度的企业,其法律责任的认定应当体现准确和谦抑,鼓励企业积极自我监督,以达到有效预防企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当然,对于一些已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既不认罪悔罪,不配合调查,也不采取补救措施,也不进行合规整改,有再犯可能的企业,要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或起诉措施,确保严管和关爱相结合,不能让关爱离开严管,变成溺爱。记者:合规旨在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转型,建立从商业道德到民事、行政、刑事规范的全面合规。当前,如何打破部门法之间的壁垒,整合法律资源,实现国家与企业共治的目标,形成企业合规制度的整体框架?
刘俊海:对于涉企合规改革的研究,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和现行法律框架下的规则建设,又要注重推动法律的修改和完善。公司法、证券法、行政法、刑法、税法也应致力于保护公司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体现良法善治理念,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一件事是建立一个八个层次的大合规体系,形成一个整体的企业合规框架。所谓八个层面,一是加强道德教育,弘扬自由、平等、正义法治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企业尊重道德义务,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第二,良法善治,尤其是公司法、行政法、刑法的无缝衔接、有机衔接和共振,为企业守法合规提供法治保障。第三是鼓励公司理性自治,不必鞭笞自己。第四,督促行业协会严格自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消除潜规则和霸王条款,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第五,及时、有效、适度的行政监督。第六,司法救济,包括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救济。第七,加强媒体监督,促进企业维护良好形象。八是独立的第三方评估体系,协助企业进行合规建设,推进企业合规管理。此外,从部门法角度,要加强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衔接,制定企业合规的民事、行政、刑事相关工作标准,注重合规程序启动、合规检查、处理结果之间的衔接。比如,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为纽带,加强执行的双向衔接,既包括检察机关通过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也包括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记者:具体来看,最高检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可谓各方协同参与企业合规治理的初步制度化体现。在检察机关不断推进企业合规监督检查制度改革的情况下,涉事企业合规整改验收应具备哪些标准?
刘俊海:需要完善的监管体系来稳定合规改革的效果,并进行客观、公正、有效的监管和评估。然而,企业合规建设涉及行业监管、执法、司法等多个方面和领域。确保履行遵约承诺确实是一个难题。个人认为合规整改验收的标准不是单一的,核心是达标,即达到法定标准、约定标准和承诺标准,重点是法律标准和行业内最好的道德标准。整改验收应坚持实质性渗透和全面系统判断的原则,对容易发生高风险的隐患环节进行准确的针对性判断。
企业合规的未来发展:多部门协作有助于构建大型合规体系。记者:为解决问题,检察机关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从理论上看,它的价值功能和社会意义是什么?如何促进社会共识的形成,进而转化为相应的法律制度安排?
刘俊海:企业合规不仅仅指刑事合规,还包括检察机关的责任。与企业管理相关的组织,如SASAC、工商联、企业行业协会等,肩负着推动企业合规的使命,应树立全面系统的合规理念。我也关注到,随着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逐步完善,各方面的专业力量和监督力量正在凝聚共识,积极参与企业的合规工作。
合规应强调根本政策,注重标本兼治,管理源头,向前推进。国家和全社会都应该善待公司,鼓励其成立和生存,促进其在法治、诚信、理性的轨道上持续繁荣和健康发展。无论经济潮起潮落,公司法都应恪守赋权理念和服务决心,促进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涉及公司组织形式设计、注册制改革、治理现代化、诉讼与审判、监管策略选择、行政处罚工具箱设计、刑事司法政策创新、税收征管乃至宏观调控政策规划等。,都应该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衡量监管部门的监管绩效,不应该看处罚了多少企业,开了多少罚单,而应该看避免和挽救了多少违法犯罪企业。记者:未来应如何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相关司法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刘俊海:企业合规制度是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举措,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未来要努力构建快速高效、无缝衔接、有机衔接、同频共振、清正廉洁的中国特色24小时全天候、360度、跨市场、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合规治理体系。
公司控股股东,即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及员工,应树立“一心、二维、三品、四商、五严、六行”的合规理念:“一心”即感恩社会;“二维”,即右脑追求利润合理化,左脑追求社会责任;“三品”,即产品、企业产品、人品;“四商”,即不断创新的智商、受人尊敬的情商、相信法律的法商、践行同行业最佳商业道德的德商;“五严”,即严格的产品服务标准、营销制度、售后制度、内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六实”即巩固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交易权、安全权、索赔权和参与治理权。实践中,公司的违法违约、背信、侵权甚至市场失灵都源于公司治理的失灵,而市场监管的核心也是对公司治理的监管。因此,要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将行政指导融入涉企行政执法中,引导企业排查风险,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检察机关要通过涉案企业合规改造,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督促其制定合规方案,严格评估整改成效,依法办理改造手续,完善司法与行政、经济管理的衔接,促进企业增强合规意识,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要激活媒体和独立第三方的协同共治。让企业远离欺诈、犯罪和侵权风险,从而提高交易安全性,加快商业流通,鼓励投资,维护交易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国统一市场体系形成。(检察日报王元)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什么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详细介绍层面,法学专家谈合规改革:让企业“活下去”、“留得住”、“经营好”。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自由平等正义法治有所帮助和帮助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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