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2,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拟修改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20 12:29:20

导读: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2022,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待修改□头条新闻大河报记者段伟多7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郑州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2022,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待修改

□头条新闻大河报记者段伟多

7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郑州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的决定》

回顾成立业委会的问题,郑州14名业主起诉街道办。

前不久,郑州瑞龙城小区14名业主代表起诉南阳路办事处和富源小区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争论的焦点是,业主如果没有按时缴纳物业费,是否有权参加筹备组和业委会。

庭审中,南阳路办事处代理人坚称,14名业主代表恶意拖欠物业费,因此没有资格参加筹备组。业主代理人认为拖欠或拒交物业费属于民事纠纷,不能影响业主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随后,部分参与业主起诉南阳路办事处和富源小区,但一、二审的诉求均未实现。27日,记者联系该小区业主代表了解到,目前该案正在再审程序中,尚未有结论。

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删除“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相关内容

为进一步推动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成立,常委会拟对条例进行部分修改,共27条。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对业主大会负责并受业主大会监督,其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积极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廉洁自律;(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表演时间。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根据其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本次提交审议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草案)明确:删除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内容。这意味着,草案一旦通过,业主竞选业委会将不再因为物业费而被“套牢”。

需要注意的是,删除这一条款并不意味着变相鼓励业主拖欠物业费。相反,交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条例》第十七条在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义务中明确了“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相关规定,“业主不履行义务,不得放弃权利”。

在这些新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应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小区一时半会没成立业主大会,怎么“监督”物业?河南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级巡视员李哲在对草案的说明中提到,为进一步推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切实解决业主委员会缺位或失效带来的问题,对因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而无法自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 但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不能成立,业主大会成立后也不能选举业主委员会。 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和北京、黑龙江等姐妹省市的立法经验,在“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增加两条作为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基本规定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条件和组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修改相关的投票规则。

202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开展民法典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清理。其中“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与《民法典》相关规定相冲突,亟待修改。

因此,草案建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九百四十七条、第九百四十八条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表决规则和程序作相应修改。

此外,“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意在强化党在物业管理中的领导作用。条例第一章增加一条作为第四条,内容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2022,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修订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理解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