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10月1日起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1 13:59:27

导读:广东省特殊施工人员作业管理规定10月1日起。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培育新时代建筑施工企业自有工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对施工现场

广东省特殊施工人员作业管理规定10月1日起。

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培育新时代建筑施工企业自有工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明确参与各方的主要责任。

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一个项目往往由多个单位承建,包括总承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此次发布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参与各方的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体牵头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除按要求匹配相关专业人员外,对试点项目(主城区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全市技术复杂项目)实行优质优价激励,对技术复杂项目按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作为用工主体,要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和工资支付负总责,按照有关规定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大力培养自身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同时,积极推进自有工人或自有专业作业企业施工,及时将施工现场自有工人配置上传至“重庆实名制管理平台”。

监理单位应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选择合格的监理人员,并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制定人员进出场计划,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监理人员,确保监理人员到岗履职。

《通知》还明确提出,混凝土、砂浆、预制构件和钢筋加工配送生产厂(站)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生产过程和工艺管理,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按照从业人员配备标准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能人员,负责参加培训和考核,确保产品质量。

加强现场员工履行职责。

管理人员的到达天数不得少于施工天数的80%。

《通知》指出,在项目正常施工期间,参与施工的各方现场员工将按以下标准上岗: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质量专业人员、安全专业人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月实际到达天数不得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符合兼职(兼职项目不超过3个)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每个项目的实际到达天数不得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30%,当月累计到达天数不得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管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工程师、施工员等关键岗位专业人员每月实际工作天数不得低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定期接受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得少于其工作日的25%。

专业作业企业可根据承担项目的实际情况指定各项目负责人。作为班组长、技术骨干和组长,每月实际值班天数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

值得注意的是,施工企业现场所有技能人员应持有技能等级证书,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该证书。

另外,工地上的专业人员是不允许随意更换的。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办理完更换手续后,相关单位应在3日内将人员更换信息录入“重庆市实名制管理平台”。人员替换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现场施工管理岗位总数的50%。

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他文件与重庆市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管理相关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上游新闻记者诸宸

总结:以上内容是10月1日起对广东省特种施工人员作业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你了解特种施工人员作业 管理规定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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