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个体户只需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10月1日起执行日起!不需要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出炉!新办营业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最高罚款1万元!三地联合发文公
个体户只需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10月1日起执行日起!不需要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出炉!新办营业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最高罚款1万元!
三地联合发文公布税务行政处罚基准!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税务局联合发布《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告》。
公告提到有效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明确了三点:
一是京津冀各级税务机关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应当适用裁量基准。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与裁量基准规定的相应处罚幅度不一致的,应当经集体审议决定。
三。裁量基准中提到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超过”、“不满”不含本数。
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K2/]。详见下文。
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刑罚裁量标准的四大亮点
一是国家标准统一
全国首次统一了跨省、市、区税务机关的处罚裁量标准,京津冀各级税务机关各项处罚权限的裁量标准采用“一把尺子”。
第二,科学合理的优化
根据个人和单位违法行为的不同危害后果和经济承受能力,对违法主体进行处罚,适度降低纳税人一般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更加准确合理,切实减轻纳税人的经济负担。
第三,依法容错纠错
规范纳税人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避免过度裁量和任意裁量,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首次违规不予处罚”清单规定,对裁量基准中“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等轻微税收违法行为适用“首次违规不予处罚”。在坚持执法刚性的同时,体现出“柔性执法有温度”。
第四,坚持执法刚性。
继续严厉打击偷税、抗税、骗税、虚开发票等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不配合税务检查、社会影响恶劣等违法行为,按照裁量基准予以严惩,保障企业公平竞争,保护京津冀地区良好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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