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京市计划生育,回复来了!关于“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十个问答《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产假延长60天,陪产假延长15天。假期工资多少?新设立的育儿假和护理
北京市计划生育,回复来了!关于“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十个问答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产假延长60天,陪产假延长15天。假期工资多少?新设立的育儿假和护理假怎么享受?单位不执行规定会投诉谁?刚才,
北京市卫健委公布十问十答,为大家答疑解惑。
1."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抚养津贴."这笔钱什么时候发?怎么发?多少钱?
目前,我国生育支持措施的探索刚刚起步。家庭抚养津贴的发放时机、范围、标准、资金渠道等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细则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2.“本市对提供普惠性护理服务的机构给予补贴”。哪些是全纳护理机构?多少钱?
目前,该市已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和力量,启动了普惠性医疗试点方案的起草工作。方案完善通过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3.“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出生登记服务制度”。如何进行出生登记?
最便捷的方式是网上登记,登录“北京市出生登记服务系统”(网址https://syz.phic.org.cn)或扫描手机上的二维码填写信息后办理出生登记。
4.延长产假60天,男方陪产假15天。休假期间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条例规定,休假期间不得减少工资。《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一)小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5.我已经生了,正在休产假。我看到产假从30天延长到60天。按照新规定可以享受吗?
夫妻按规定生育,女方仍在休产假和30天产假的,可按新规定享受延长至60天的产假;休完产假和30天产假的妇女休了一天或一天以上,将不休延长的产假。
6.如何享受新设立的育儿假和护理假?
建议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修改完善本单位休假管理制度,让职工履行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享受相关休假。
7.“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调整产假和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的产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具体怎么操作?
建议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修改完善本单位休假管理制度,夫妻双方休假分配调整可通过双方单位出具证明实现。
8.如果父母需要照顾,如何识别?
建议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修订完善休假管理制度。对于父母需要照顾的职工,可以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和有关部门的伤残评定结果作为依据。
9.如果单位不执行《条例》规定的奖励、假期、优待等条款,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向谁投诉?
可以拨打12345,会转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落实。
10.以前违法违规生育的还收社会抚养费吗?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回答,已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的,予以维持;已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未作调查或已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和处理。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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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孙据
编辑王琼过程编辑刘伟丽总结:以上内容为北京市计划生育规定,回复来了!关于“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十问十答”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理解北京市计划生育法规有所帮助和价值。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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