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佛山公积金新政5月1日起实施!你的关注都在答案来了!“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停止发放贷款,调整为只能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是说不统
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佛山公积金新政5月1日起实施!你的关注都在答案来了!
“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停止发放贷款,调整为只能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是说不统计个人名下的房子数量,只统计贷款公积金的数量?
“我之前买房用的都是商业贷款。现在部分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上周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政策的通知》,旨在核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普通住房可贷款面积、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
新政发布后,新公积金政策备受市民关注。据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统计,自公积金新政发布以来,至少有26次咨询。重点关注贷款数量、过渡政策以及商业贷款是否可以转让公积金等。问题集中在已批或未批公积金贷款能否按新法增加贷款额度,购房提取或商业贷款是否也认定为次数内,最高额度如何计算,商业贷款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
“两贷”怎么算?
指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我有一套房子是商业贷款,但是我已经退出公积金。公积金的贷款记录算一次吗?”
佛山市公积金调整后的住房按揭贷款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新办法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数量的确定。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实缴职工可申请两次贷款,有两次使用贷款记录的职工不得发放贷款。
对此,多位消费者和网友提出了“可以申请两次贷款”的具体问题,包括是否计算录入的贷款笔数,如公积金的取款记录、商业贷款记录、已还清等。对此,市房管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根据“佛山市房管公积金”对有两次使用贷款记录的职工不得发放贷款。“这里说的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具体情况根据介绍,如果之前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佛山会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机会。首套房贷公积金未还清。申请第二套住房贷款公积金时,符合当时实施的《公积金市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中的规定和条件,仍可向承办银行申请。未偿还的贷款将包括在债务计算中。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率执行;第二次贷款的,利息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最高贷款金额是多少?
指每一笔个人贷款申请。
根据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仅限于帮助职工购买普通住房的政策,以及国家和广东省对普通住房面积确定为144平方米以下的规定,原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对超过此面积的住房不予贷款;调整后,对于政策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只核定144平方米以内的房款计算可贷额度,超出部分由购房人自行解决。
与此同时,人们关心的是如何计算最高贷款额。
据了解,调整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也在原来的40万元/人的基础上,对最高可贷额度增加了一个新的层次,房屋缴存满[/k1/]三年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人。据悉,“个人贷款额度”是针对每个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不是说“一个人只能贷50万,下一笔贷款要从第一笔贷款已经贷的金额中扣除。”此外,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不存在“以购买同一套住房为由再次申请贷款”的情况。
在贷款额度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遵循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即多缴多得,少缴少得,不缴。这些原则都体现在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法中,比如根据存款金额确定贷款金额参数。贷款人累计存款时间越长,贷款金额越高。如果累计存期中断,每个存期可以累计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贷款额度不仅与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额度有关,还与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余额、购房金额、贷款期限、年龄、负债等因素有关。
5月1日前申请的金额可以提高吗?
以银行承兑日期为准。
“3月14日,我向中国银行申请组合贷款110万,其中我公积金贷款40万,我老婆公积金贷款30万,剩下40万是商业贷款。但因为政策变化,可以申请将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到50万吗?”
在佛山城市网络发言人平台上,有网友提出了5月1日前已经报批,但尚未获批的申请。配额可以增加吗?同样,也有网友在佛山等平台留言。
据了解,新调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即银行受理,即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提交完整、真实的贷款申请材料,并签署佛山城市住房抵押贷款确认单。
与此同时,此轮新政出台时,市民普遍关心的是“异地公积金贷款”问题。根据国家异地贷款规定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非佛山缴存职工公积金(异地缴存职工)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购房公积金且自贷款申请当月起连续前六个月足额按时缴纳购房公积金并按时足额缴纳购房公积金一
同时,根据属地原则,如果佛山公积金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购房者应向购房所在地房管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因此需要咨询购房所在地房管公积金管理部门。
商业贷款可以转换成公积金?
佛山暂时无法执行。
新政策发布前后,不少消费者或网友提出公积金能否转为商业贷款的问题。
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关于购房商业贷款能否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由于法律法规、政策和商业银行风险内控制度的规定,目前无法实施。
对此,杜南记者曾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表过关于“职工购房商业贷款能否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特别是公积金的贷款资金是否可以用来“冲抵”商业银行的贷款,然后由商业银行负责解除抵押,将抵押持有人转移到管理中心公积金的贷款名下?对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只能负责商业贷款的发放、管理和回收,以及抵押权的转让和‘让渡’。他们没有这个功能,所以不能承担任何保障。这样一来,以这种形式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随时可能没有抵押物,对贷款来说是严重的资金安全问题,也违反了上述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抵押物的规定。”
因此,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在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下无法实施和操作。
南都记者:龙路,洪世民
总结:以上内容为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5月1日起执行佛山公积金新政策!你的关注都在答案来了!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所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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