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租赁合同最长期限20年民法典,实施后民法典来源:高明法院出发地:高明法院特别说明:本号中所有标注“出处”或“转自”的作品均为自媒体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20年民法典,实施后民法典
来源:高明法院
出发地:高明法院
特别说明:本号中所有标注“出处”或“转自”的作品均为自媒体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不代表本观点。
压
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结合政法队伍教育和整治“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群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得到解答,高明法院与佛山广播电台高明分公司FM88.3合作,开设“以案释法”专题节目,结合日常生活,从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出发,以真实案例普法。第一季度,群众反映良好。目前《逐案》第三季已经开播。今后,我们将更加注重对贴近民生的案例进行分析解释,让群众通过案例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民法典实施后,保修期为六个月。
还是两年?第14期,视情况而定音频:00点/十点二十七分分析真实案例,
法律人情视角,
欢迎继续收听。
高明法院和佛山广播电台高明分社FM88.3
合作设立“谈案例”专题节目!
今天
高明法院叶静雯法官
跟大家聊聊保障期。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通常要求债务人为债务寻找第三人担保,担保的期限直接关系到担保责任的承担。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主张权利,债权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提供保证。民法典和民法典保证制度司法解释在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将法定保证期间由两年改为六个月。民法典实施后,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是否自然变成六个月?
回顾案例
2019年10月23日,郑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向郭借款人民币10万元。郭某向郑某支付10万元后,郑某出具借条确认收到郭某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6个月,利息计算方式。韩作为连带保证人,愿意为债务担保至本息全部清偿。郑、韩分别在借款人、担保人的借条上签字。借款到期后,郭某多次向郑某催收还款,郑某一直未偿还借款本息。借款逾期后,郭委托朋友周向担保人韩催收借款,担保人韩未予偿还。郭某于2021年6月1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某、韩某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韩认为,保证期间应为六个月,保证期间已过,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被告郑某应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至于被告韩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借据上写明“保证至本息全部清偿为止”,应视为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贷款期限的还款至2020年4月23日到期,保证期间应为2020年4月23日起两年,即保证期间至2022年4月23日到期。原告郭于2021年6月1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韩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的陈述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后,
当事人对保证期间的约定不明确的,
保障期自动变成六个月吗?
先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保证制度的司法解释,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清偿完毕的,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完毕期限之日起六个月,即民法典将原担保法司法解释视为“约定不明确”
什么叫“视为约定不明确”?
司法实践中,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持续”、“继续”、“永久”、“直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等类似内容。该内容为无期限的保证,不适当地增加了保证人的责任,应视为约定不明确。
其次,本案是在民法典实施后起诉的。为什么保证期间适用旧法规定的两年而不是民法典规定的六个月?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最后,对于民法典实施前设立的担保合同和2020年6月30日后民法典实施后设立的担保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独立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期限起6个月。因此,债权人应注意法定保证期间的变更,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保证期间,债务到期后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以利于债权的实现。
在保修期内
通过什么方式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权利?
如果是一般保证,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应当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保证期间债权人应当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但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到达保证人,就具有主张保证权利的法律效力。
在此提醒您,债权人在与担保人签订保证协议时,最好明确保证期间,防止约定不清、举证困难带来的风险。同时,债权人也应依法及时行使主张保证责任的权利,使债务人和保证人如约履行承诺,有效发挥保证责任的担保作用,维护债权人利益。
接下来是对市民提问的回复。
让我们来看看!公民问题
2018年7月,李先生在高明区某小区购买了一个人防车位。签合同的时候,他很匆忙,没有看合同细节。去年年底,他发现合同签的是70年使用权。但是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最长20年期限,使用协议长达70年。这份合同20年后还有效吗?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法官回复
人防车位属于国防设施,应属国家所有。但根据《人防法》规定,人防工程通常由投资者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即开发商可以出租人防车位。论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租期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双方签订的20年以上的人防车位使用权协议无效,开发商有权要求李先生返还20年后的人防车位。如果人防车位使用权协议约定使用费对应70年使用权,李先生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20多年的使用费。当然,如果李先生想在20年后继续使用人防车位,可以和开发商协商续签使用权协议。嗯,
本期节目就到这里,
下次,请继续收听我们的节目。
不见不散!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租赁合同最长期限20年民法典,民法典实施后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了解租赁合同 longest 期限的你有所帮助和参考。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