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怎么样,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焦福刚:反收购防御战岂能无底线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12 20:09:19

导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怎么样,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焦福刚:反收购能没有底线吗防御战最近和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吃饭。席间,他焦急地问我,“公司最近遇到投资人争夺控制权。面对自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怎么样,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焦福刚:反收购能没有底线吗防御战

最近和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吃饭。席间,他焦急地问我,“公司最近遇到投资人争夺控制权。面对自己努力多年的企业,我该怎么办?”

是的,想象自己是一个“野蛮人”,不请自来,大权在握,站在门口,试图掌控公司。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是大股东或者董事会董事,你该怎么办?

恐怕你的第一反应是你很愤怒。先说“防”。不能看着自己养的孩子跟别人姓。这个时候,毒丸计划、焦土、金色降落伞、白骑士等防御计划都会派上用场。

你的第二反应可能是主动“进攻”。投诉、民事诉讼、舆论动员、冻结保全、刑事干预等。,多管齐下,争取最大的成功。

当一个“野蛮人”敲门时,不管你有什么样的反应,都是正常的。作为原控股股东,反击发起反收购防御战很正常。作为董事,如果你发现“野蛮人”的到来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上市公司的价值,你当然可以发起防御战。但是,防守一定要有分寸,绝对不能乱来。

这几年有两起辩护不当的案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一个案例是a股K公司控制权的攻防战。在这场长达数年的斗争中,原控股股东牢牢控制着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收购方股东严加防范,任意剥夺其投票权。然而,2018年下半年,包括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在内的多名董事、监事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被公安机关带走。原辩护人涉嫌成为监守自盗。

案例二是a股市场典型的要约收购案例。收购方在太原发起对Z公司的要约收购,旨在获得控制权。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野蛮人”,Z公司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本身一起,组织了一场经典的反收购大戏。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名长期停牌,起诉收购方不符合资格,操纵董事会为信息披露设置障碍,引入“白衣骑士”,举报收购方信息披露违法,拒不交出公章和营业执照,修改核心子公司章程“架空”董事会,等等。虽然收购方通过一系列彻底透明的法律手段获得了控制权,但过程中巨大的成本和精力消耗让很多后来者望而却步。

这些都说明,如果反收购防御战损害了市场的完整性,阻碍了资源的流动,损害了投票权、交易权等最基本的股东权利,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就会大打折扣。

从收购实践来看,“野蛮人”相对被动,容易处处挨打。法律法规方面,收购规则严格复杂,反收购规则少之又少。再加上“野蛮人”的入侵,很容易失去道德制高点。辩方的控股股东和董事会很容易爬上道德制高点。指责“野蛮人”入侵容易赢得同情,支持的呼声很高。

我觉得,在反收购防御战中,管理层、董事会、控股股东都应该有原则,有底线,不能死抱着不放。

在我过去的律师执业经历中,我发现一些上市公司的管理层露出了他们的骨头,把自己的利益置于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之上,以公平对待股东的名义谋生;一些管理者不愿意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愿意做原控股股东的橡皮图章。面对收购方,忠诚的反对者是“愚忠”,有时会无所不用其极。

作为管理层,应该明白忠诚对象应该是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而不是原控股股东。

对于控股股东和董事会来说,反收购防御战不能越过法律划定的底线,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

参考海外成熟市场的做法,任何反收购措施都应严格遵守合理性和适当性的标准。作为反收购的捍卫者,你可以设置反收购条款,就像在自卫反击战中设置堡垒一样。但是,正如我刚才所说,你不能限制最基本的股东权利及其投票权和交易权。我们应该给小股东说话走人的权利。对于不想继续做“吃瓜人”的,要给他们用脚投票的机会,让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和不确定性的公司离开,以免被绑架。

特别是作为董事会成员,不能为了一己私利滥用反收购措施,在面临迫在眉睫的收购时,窃取原本属于股东大会的反收购措施决定权。记住,这个权利是股东大会的,不是董事会的。当被收购的命运不可避免时,董事会需要做的是为所有股东寻求最佳的收购对价,而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战到底。

(作者是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本文来自证券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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