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情节严重的标准,【百日行动】做“兼职”建群、拉人、发广告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10 16:20:15

导读:非法使用信息网络犯罪情节严重的标准,[百日 action]到“兼职”建群,招揽人,打广告。扫描二维码,加好友,送礼物?其实背后有玄机。近日,涞源、唐县网警破获两起非法使用信息网络案件,

非法使用信息网络犯罪情节严重的标准,[百日 action]到“兼职”建群,招揽人,打广告。

扫描二维码,加好友,送礼物?其实背后有玄机。

近日,涞源、唐县网警破获两起非法使用信息网络案件,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一是涞源网警破获一起非法使用信息网络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系他人介绍。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微信帮助嫌疑人建立8个微信群,拉人入群,共计获利400元。1名被杨某某拉进来的受害人,被电信诈骗40887元。

目前,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唐县网警破获一起非法使用信息网络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闫某。

犯罪嫌疑人严某在自己的微信群里发虚假诈骗广告,并从中获取好处费。然后用120元一个群的好处费,新建10个群,发送虚假诈骗广告。

颜某下线继续建群发送虚假诈骗广告信息,并从中提取,非法获利15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闫某已被唐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网警提示:

不要贪小便宜。发现不明身份人员免费赠送礼品拉人入群或转发给好友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发现好友将你拉进了不知名的微信群,而你更快地喜欢上了Tik Tok和Aauto或者下载了一个APP领取红包,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无论是刷单赚佣金,还是拉团送小礼物,广大群众都要抵制诱惑,不要贪得无厌,时刻保持警惕。

来源:涞源、唐县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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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非法使用信息网络罪情节严重的标准。[/[K1/] Action]详细介绍了“兼职”在建群、拉客、广告中的作用。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理解非法使用信息网络罪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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