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重磅!7月1日起实施!佛山公积金新政→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10 16:08:04

导读: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重磅!7月1日起实施!佛山公积金新政→佛山市房管中心公积金关于实施住房阶段性扶持政策通知公积金各支付单位和员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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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房管中心公积金关于实施

住房阶段性扶持政策通知公积金

各支付单位和员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工作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储户渡过难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建〔2022〕45号),我市现实施住房。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保留其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与职工达成共识后,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缓缴。申请前必须为员工正常发放(即必须在申请前一个月发放)。延期缴费到期后,应恢复缴纳保证金,逾期缴费一次性或分次缴纳,逾期缴费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缓缴期间,缴存职工的缴费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内,已缴费职工因辞职或退休需要转移个人账户或提取账户的,企业应在已缴费职工转移个人账户或提取账户前公积金支付其缓缴期内的住房。

二。如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存款人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则不会逾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储户如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在申请之前,他们必须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申请通过后,不做逾期处理,不收取罚息,不向征信部门提交逾期记录。在2023年1月相应还款日(不含)前,缴存人应足额偿还申请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如仍未支付,则按逾期处理。

第三,增加商业租赁房的数量。

加大对缴存人租住商品房的支持力度,2022年最高可提取金额由2021年的7128元提高到7900元。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佛山城市房屋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4日

政治解释

问题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工作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储户渡过难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建[2022]45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22]5号),结合

(a)住房问题

问:

1.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住房公积金?

答:自《通知》实施之日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住房支付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代表大会与职工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延期住房公积金。在申请之前,员工必须正常支付住房(即申请前一个月)。

问:

2.哪些单位可以申请缓缴?

答:适用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问:

3.缓缴只是企业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是,延期付款包括企业和员工存款两部分。

问:

4.申请延期后什么时候可以延期付款?

答:申请获批后,缓缴期可延至2022年12月。

问:

5.对于获准延期的企业,延期期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企业员工是否会受到影响?贷款是否视为连续存款?

答:不受影响,视为连续存款。但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在缓缴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

问:

6.缓缴期内,员工需要转户或撤户怎么办?

答:缓缴期内,员工如需转户或撤户,企业必须先为其补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关于公积金市房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房屋公积金阶段性扶持政策相关业务流程的通知》。

问:

7.延期付款到期后,企业如何弥补逾期付款?

答:延期付款到期后,企业必须按照到期月份的顺序,在3个月内完成逾期付款。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市房管中心关于办理住房佛山阶段性扶持政策相关业务的通知》。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

1.哪些借款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不能正常还款就不会逾期?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借款人,自《通知》实施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可申请无逾期处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应在申请前正常偿还,即申请前有贷款逾期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问:

2.没有逾期处理期间的罚息计算吗?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申请获批后至2022年12月31日不能正常还款的,不逾期,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问:

3.住房公积金分期扶持政策到期前,每月会正常扣还贷款本息吗?

答:是的。阶段性扶持政策期内的贷款虽未逾期,且不收取罚息,但借款人仍需偿还该期还款本息,每月还款义务不会终止,每月扣款正常,扣款金额不予返还。

问:

4.未逾期的贷款本息最迟什么时候归还?

答:借款人须在2023年1月相应还款日(不含)前全部还清贷款,并按借款合同正常履行还款义务。如仍未还清,所有未还月均按逾期处理,从借款人2023年1月相应还款日的次日起计收罚息。

(3)租赁商品房和退住房问题公积金

问:

1.商业租赁住房提取额度提高后,与原来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关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我市缴存职工住房提取公积金缴纳租金方式的通知》(佛房金管〔2021〕21号)规定,2022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可租赁商品住房最高额度。月均最高627元,2022年7-12月在月均最高627元的基础上上浮10%,即689.7元/月,那么2022年最高提取金额为7900元(689.7元× 6个月+627元× 6个月= 7900元),比2021年高出7128元。

问:

2.我什么时候可以申报?

答: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可以申报。

编辑:张寒

来源:佛山市房屋公积金管理中心,佛山发布

编辑:张寒

编辑:熊艺婷

监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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