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计划生育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设育儿假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07 21:01:15 24

导读:北京市计划生育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规定了育婴假。11月26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关于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的决

北京市计划生育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规定了育婴假。

11月26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关于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取消了生育限制措施,明确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享受的延长产假由30天增加到60天。同时,在孩子满三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可以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今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三个孩子的政策和配套措施。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为落实国家生育新政策,细化上位法相关制度,我市将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为11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项目。修订后的条例重点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减轻子女抚养负担,提振生育水平,同时加强对普遍二孩政策实施前实施计划生育的家庭的保护。

夫妻双方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都可以享受育儿假。

条例对本市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明确本市提倡适龄结婚生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删除了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措施,如社会抚养费、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等。

为了更好地保护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条例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妇女享受的延长产假由30天调整为60天,男子享受的陪产假为15天。男女双方休假期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辞退、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不得降低其工资。

《条例》还为妇女生育扶助优惠政策提供了进一步完善的空间,规定经所在单位同意,妇女可以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正常产假,女方最多可以享受8个月左右的产假。

此外,在孩子满三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可以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更人性化的做法是,夫妻双方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延长产假和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的产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的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未成年子女多的家庭可享受优先配租公租房。

为进一步减轻生育负担,条例明确完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等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生育服务的便捷性、规范性和质量。

同时,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抚养补贴制度。未成年子女较多的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可以纳入优先分配范围,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

“带娃难”困扰着很多新手爸妈。针对此类问题,条例规定,本市将对提供普惠性护理服务的机构给予补贴。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幼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幼机构。鼓励和支持培养托育服务专业人才,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

只有孩子才能享受护理假。

独生子女家庭享受的保障也有所提高。条例规定,独生子女在本市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一次性经济补助由不低于5000元提高到不低于1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其父母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特别扶助金。

此外,独生子女父母需要哺乳的,独生子女可以获得每年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护理假。(记者高智·张南)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北京市计划生育法规的详细介绍,对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的修订:育儿假的设立。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北京市计划生育法规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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