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管理平台初始密码,北京一法律服务平台被指“利用全国各地众多律师信息虚假宣传”市监部门:正在调查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07 21:00:08

导读:北京市律师管理平台的初始密码。北京某法律服务平台被指“利用全国各地众多律师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市监察部门正在调查。↑资料图。根据屠冲的创意红星新闻记者|王编辑|任

北京市律师管理平台的初始密码。北京某法律服务平台被指“利用全国各地众多律师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市监察部门正在调查。

↑资料图。根据屠冲的创意

红星新闻记者|王

编辑|任志江实习编辑|朱洁莹

“我写的文章被曝光后,对方给了我一记耳光,说我的文章侵犯了对方的名誉和商誉。”浙江律师办公室律师的潘军说。

8月30日,潘军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愤怒!全国各地靠“白嫖”赚钱律师?这两家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背后老板其实是北大律师。文章称,某名为“法先生”的法律服务平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相应平台上展示了包括他在内的多条全国各地 律师信息,涉嫌冒用其他律师信息。另外律师在各地的介绍信息也有不少错误。

这篇文章引起了法律界的强烈关注。同日,北京市律师协会、深圳律师协会相继发布声明,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律师的信息进行虚假宣传,涉事法律服务平台应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法先生法律大数据”微信小程序页面

8月30日、31日,红星新闻记者多次拨打涉案法律服务平台座机及相关负责人手机,电话均无法接通。

9月1日上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呼家楼市场监管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已收到对“法先生”的相关投诉,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昨天工作人员已经去了涉事公司,目前还没有正式立案。”

未经授权,微信小程序显示全国各地律师信息。

8月31日,潘军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无意中注意到一个名为“法先生”的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随后点击进入“法先生法律大数据”微信小程序。他发现这个小程序里有他的名字、律所等信息,但他本人并没有授权。

潘军还介绍,经过搜索核实,他发现很多自己熟悉的律师个人信息,都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这个小程序记录显示的。

↑潘军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法先生擅自使用。

潘军提供的截图显示,在“法老师法律大数据”相关页面上,他被标注为“配合律师”,被评价为“办案认真负责,充满热情”;同时,“法先生法律大数据”也对潘军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了“明码标价”,页面显示,潘军提供的法律服务收费为2500元起。

此外,北京、广东律师多位从业者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也遇到过同样的情况。广州的A 律师说看了潘军发表的文章,还打开了“法先生法律大数据”的小程序。“当时有人冒充我,在平台上咨询、接案子。但我从未授权过。谁在后台冒充我?”

↑潘军发现,“法先生”平台相关页面显示,平台顾问帮助客户与其达成合作18次。

潘军还介绍,他进一步发现,“法先生法律大数据”小程序不仅显示了他的个人信息,而且相关页面显示,“法先生”的平台顾问已经帮助客户“与他达成合作18次”。

这让潘军觉得无法接受:“我就是那个律师我自己。为什么我不知道有18个病例?如果真的有这18种情况,只有一种解释。有人盗用了我的名字。”潘军认为,该平台涉嫌“利用律师赚钱”。

↑潘军与“法先生”平台相关人员沟通,要求撤回其个人信息。

潘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8月30日,他在自己的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帖曝光“法先生”平台后,收到了对方的投诉。投诉类型为“文章侵犯名誉/商誉/隐私/肖像”。

↑潘军发表的文章收到了法老师的侵权投诉。

涉事平台小程序和官网已暂时无法打开。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法老师”微信官方账号的备案主体为“北京法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先生大数据微信小程序的备案主体北京法先生科技有限公司,由北京法先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拥有。

公开资料显示,“法先生”平台自我介绍为“一个标准化的在线法律服务平台,致力于打造更加专业、高效、便捷的移动法律服务,为律师提供标准化的制作工具,帮助律师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转化为可订购的法律服务产品,将困难的标准化法律服务产品化、具体化、标准化。

工商信息显示,“北京法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登记机关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推广服务、投资咨询、经贸咨询、版权代理等。

工商信息还显示,“北控法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和最终受益人为吴菲,持股比例为78.8%。

红星新闻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吴菲本人也是一位从业多年的律师人士,目前担任北京傅敏律师办公室负责人。记者多次拨打涉案法律服务平台的座机和吴菲本人的手机,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红星新闻记者还注意到,8月30日潘军发表相关文章后不久,“法先生法律大数据”微信小程序无法正常打开,显示为“系统更新维护”;“法老师”平台官网也打不开,显示“系统正在优化”。

两个律师协会的声音:

坚决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

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律师,自身的合法权益也会受到侵害。“法先生”被指利用律师进行虚假宣传,在律师圈引起广泛关注。

8月30日下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发表严正声明,称近日,协会接到会员举报,在未经律师 北京市及全国多家律师授权的情况下,公开展示“法先生法律大数据”微信小程序。

“本会从未授权'法先生法律大数据'微信小程序和'北京法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上述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律师的个人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北京市律师协会发表声明称,“法先生法律大数据”微信小程序和“北京法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北京律协发表声明

深圳律师协会当天也发表声明,称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布上述信息。

北京市律协和深圳市律协均表示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上述情况,坚决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

↑深圳市律协发表声明

红星新闻记者从曝光者潘军处了解到,他已拨打010-12315举报消费者投诉。“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回复,说正在落实此事”,潘军透露。

潘军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涉案法先生平台未经授权显示的全国各地律师信息涉嫌虚假宣传;至于“法先生”的平台是否涉嫌其他违法犯罪,因为暂时没有相应的证据,所以不予判断。

“之前,我的诉求只是删除我的个人信息;后来我想替别人发声律师,就披露了‘法先生’的相关行为。如果别人律师看到了,也可以自己维权。”潘军表示,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需要全行业的共同努力和相关部门的积极介入。

9月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呼家楼市场监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接到“法先生”的相关举报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昨天工作人员已经去了涉事公司,目前还没有正式立案。”

内部人士:

如果冒充其他律师承接业务并收费,则涉嫌诈骗。

北京市闻仲(Xi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陶敏认为“法老师”通过技术手段从其他网站提取律师在中国的大部分执业信息,未经律师本人同意和授权使用。

谭指出,如果“法先生”以律师的名义承揽业务,将业务委托给律师以外的人,并收取费用,也涉嫌诈骗。因为,未经律师同意,“法先生”冒充律师承接合法业务,收取费用。虽然律师的身份信息对外是真实的,但是他并没有得到律师的授权,他冒充律师

谭还表示,目前律师已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要求查处“法先生”冒充律师承接业务的违法行为。下一步,北京市司法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对法先生进行查处。

四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也认为“法老师”在未经对应律师授权的情况下,虚构了一个以律师为其用户的案件,并以对应律师的名义向公众提供咨询。“我个人觉得应该是在微信官方账号。

林小明介绍,根据《广告法》规定,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广告,构成虚假广告。公众号未经相应律师授权,以假冒相关律师名义向受众(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是指以虚假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因此,其行为符合虚假广告的构成要件,如果达到情节严重和相应的立案标准,也可能触犯虚假广告罪;即使他的行为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以依据职权对他进行处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扰、盗用、假冒等方式侵犯他人的姓名权。平台在未经涉案律师授权的情况下,以相应人员的名义提供法律意见的行为,属于以盗用或假冒的方式对相应律师的侵权行为。因此,被侵权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平台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平台不仅假冒律师的名称,还提供律师的住址、电话等信息,则可能侵犯当事人律师的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达到相应立案标准的,还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林小明指出。

林小明表示,如果平台以不存在的“律师”为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或其他代理服务,消费者(顾问)因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遭受相应损失的,平台的经营者也可能涉嫌欺诈。

“总之,即使微信官方账号的运营者不构成犯罪,在很多方面也涉嫌违法。相应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他的过错程度对他进行查处。”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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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北京市律师管理平台的初始密码。北京某法律服务平台被指“利用全国各地众多律师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市监察部门:详细介绍调查情况。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你能了解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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