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一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07 20:58:46 24

导读:详细说说北京市住建委城乡建设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市住宅项目实施方案物业服务综合监管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发[2022]75号各区住房和城乡(市)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

详细说说北京市住建委城乡建设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市住宅项目实施方案物业服务综合监管试行办法》的通知

京发[2022]75号

各区住房和城乡(市)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部署和市领导批示精神,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服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的工作方案》(京监联办〔2021〕8号)要求,市住建委制定了《住宅项目物业服务综合监管办法》城乡建设,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3月17日

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依法保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物业管理条例》和《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继续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做好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实现物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居民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㈡工作目标

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要求,完善住宅项目物业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建立以风险评估和信用评估为基础的综合监管机制,对本市住宅项目实施差异化监管。在有效提升监管效率的同时,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优化现场检查频次,助力北京市营商环境优化。

(3)基本原则

一是部门联动,提高效率。坚持监管主体一体化,整合各部门各层级监管资源,加强上下联动协调,实施立体多维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是科学精准,效率提升。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以风险和信用为根本,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分级分类,突出重点,覆盖方方面面,科学优化监管结构,提高监管效率。

第三,行业自律和服务提升。在物业服务中实行“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作模式,强化行业主体的法律意识,促进行业主体全面知法、自觉守法、完善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六项基本制度。

(1)建立健全风险监管体系。

树立以风险防控为核心的监管理念,统筹住宅项目物业服务风险影响因素,构建住宅项目物业服务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开展风险评估(详见附件1)。

(2)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完善物业管理行业信用监管,通过协调投诉、行政处罚、表彰等监管记录,在全市统一实施住宅项目物业服务四级、九级信用评价。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中因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详见附件2)。

(3)建立健全分类分级监管体系。

以“风险+信用”的分级监管为基础,协调风险监管和信用监管两个维度,持续优化监管频次,对不同层级的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详见附件3)。

(4)建立健全联合监管体系。

紧紧依靠“投诉即办”、“登记即哨”的工作机制,督促街道(镇)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市政部门统筹,开展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区级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区主体责任(详见附件4)。

(五)建立项目备案和信息收集制度。

发挥科技优势,利用科技手段,做好小区物业项目备案和信息采集工作,着力提高“北京业主”APP应用效率,加快物业管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一网管理”,为其他监管系统奠定数据基础,不断完善物业管理行业科技监管体系(详见附件5)。

(6)建立健全共治监管体系。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行业自律的共治格局,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纳入基层治理体系,构建权责明确、齐抓共管的联动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一哨登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各方积极性,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共治监管成效(详见附件6)。

三。试点物业服务企业现场监管

(一)实行一本书。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市住城乡建设委牵头编制物业服务企业违法事项清册,具体展示市、区、街道(镇、村)执法权限,明确执法处罚依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提供服务(详见附件8)。

(二)实行单一行业。汇总物业服务企业巡查内容,由市住城乡建设委牵头制定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巡查清单,严格执行巡查清单制度,严格按照巡查清单所列内容进行巡查,确保巡查的规范性(详见附件7)。

(三)实行一业一查。按照“审批必监管、行业必监管、业务必监管”的工作原则,按照编制的住宅项目物业服务联合监管制度,建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优化检查方式,开展联合检查。

(4)开展一业一评。开展市场主体“风险+信用”综合评价,建立以风险防控为核心、以信用行为为基础的分类分级评价机制。各区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区形成自己的分类监管台账,明确监管方式,制定监管方案。台账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所在区和街道(乡镇)、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分类等级等。每半年完成分类分级监管台账的更新。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城乡建设委加强对住宅项目物业服务综合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鼓励大胆探索,积极试点,努力形成经验和做法。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把住宅物业服务综合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3)加强培训和宣传。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加强创新和综合监管的宣传引导,积极解读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培育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4)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月18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生动案例和存在的困难报送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北京市住建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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