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经济性裁员与普通裁员的区别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3-03-04 12:26:10

导读: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经济性裁员与普通裁员的区别,经济性裁员与普通裁员主要区别在于经济性裁员是企业处在经营困难时,比普通裁员受更多的限制。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非经济性裁员多是企事业单位违反劳动者意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

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经济性裁员与普通裁员的区别

经济性裁员与普通裁员的区别,最近不少朋友在找经济性裁员与普通裁员的区别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

经济性裁员与普通裁员主要区别在于经济性裁员是企业处在经营困难时,比普通裁员受更多的限制。
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非经济性裁员多是企事业单位违反劳动者意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全体职轮磨工或工会说激瞎明情况,听取职工或工会的意见后,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裁减人员计划具体如下:
1、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重整;
2、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
3、企业发生重大技术革新、生产变动、经营方式调整后,经过劳动合同变更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劳动合同因其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无法履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腊铅斗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经济性裁员与普通裁员的区别:

经济性裁员和普通裁员有下列区别:经济性裁员是企业处在经营困难时不得已所为的,比普通裁员受更多的限制,比如要优先留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埋竖产生的富余人员。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为,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裁减人员,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拿液贺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消派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扩展资料:裁员和辞退的区别
裁员和辞退的区别是,裁员是由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不是由员工的过错造成的;而辞退一般是由于员工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或有过错,才会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经济性裁员与普通裁员的区别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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