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楼市新政后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8 18:13:03

导读: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后楼市新政5月27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中国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对东莞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是否可

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后楼市新政

5月27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中国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对东莞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绿色建筑商品房是否可以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问:在东莞租政府保障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怎么处理?

答:是的。职工可以选择按照保障房实际支付的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按照比例(不超过月缴存额的70%,上限1800元)计算月可收回租金。如需比较选择提取方案,可通过银行公积金服务窗口或智能柜员机进行,也可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互联网办公、短信或广东公积金、广东省小程序等自助渠道进行。业务系统会自动计算并提供更高的可收回金额。

问:买共有产权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是的。东莞长安、虎门、塘厦、凤岗等镇建设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届时,职工购买相关项目的房屋后可向我中心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将为购房职工提供支持。

问:购买绿色建筑商品住房可以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吗?

答:职工购买政府认定的绿色建筑商品房,可按规定申请上浮20%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绿色建筑商品房认定依据《关于明确我市绿色建筑商品房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健节能〔2022〕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职工贷款申请,但不提供额外证明材料,通过部门数据核实,可贷金额可在计算公式计算金额的基础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同时,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的通知》(东公积金委[2020]2号),由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首套房90万元,二套房50万元。

问: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公积金贷款可以取消重新申请吗?

答:《贷款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贷款申请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公积金中心应按照贷款受理时执行的政策进行审批”,即已通过业务系统录入并提交公积金中心,受理时适用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如再次提交贷款撤销申请,贷款审查失败,或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相关风险和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问:购买双(多)牌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审核标准有变化吗?

答:没有变化。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健[2022]4号)居民家庭持有或购买双(多)证住房但实际作为一套住房使用的,双(多)证住房视同一套商品住房,针对的是核实购房资格这一环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在公积金贷款审核环节仍执行(靳鉴[200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东府〔2020〕16号)认定双套住房和《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政策声明(东府公积金委〔2015〕3号)认定房号,即“有住房的,结清首笔贷款,重新申请首笔贷款,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第三次申请贷款的,视同第三次及以上住房贷款申请,不予贷款。"

[记者]唐卓

【作者】唐卓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和楼市新政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