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行政许可处罚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27 13:14:24

导读: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 方式和行政允许的处罚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行政 方式我国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一)加收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和汇款(三)依法拍卖或者处置被查封、扣押

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 方式和行政允许的处罚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 方式我国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

(一)加收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和汇款

(三)依法拍卖或者处置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产

(4)排除障碍,恢复原状。

(5)为表演而表演。

㈥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二、相关知识

关于行政器官强制执行的一般规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我们很多执法部门应该都熟悉行政强制执行,强制拆除违建就是其中之一。但是“行政强制法”通过后,我们之前遵循的强制拆迁程序可能会有所改变。下面具体说说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的一些主要程序。

一个是发通知。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提前书面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二,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三是做出强制执行决定,交付给当事人。强制执行裁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和地址;强制执行的原因和依据;方式和强制执行的时间;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和期限;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四是实现强制执行。在执行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为了更充分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强制法行政规定行政机关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执行行政。同时规定不得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方式以迫使有关方面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第五,暂缓执行。暂缓执行有几种情况:

①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暂时无法履行的。

(2)第三人主张执行标的的权利,有正当理由。

③执行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

④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上述情形消失后,由行政机关恢复执行。但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且无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执行的,由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六是终止执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执行: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执行,无义务承担人。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没有承担义务的。

(3)执行标的的损失(如强制拆迁、房屋被地震、泥石流等灾害完全摧毁)

④已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如行政决定被上级行政机关或法院撤销)

⑤行政有权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机关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收或者免收滞纳金。”为保障执行协议的履行,强制法规定,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由行政机关恢复强制执行。

在个人或单位死亡、破产、发生地震、无执行财产时,我国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应停止这种处分。对有关人员的处罚,应根据这类人员的实际情况办理。处罚此类违法者的可执行财产或抵押物,处罚此类人员。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行政强制执行 方式和行政牌罚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了解你。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