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城市污水处理工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22年,云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水污染物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标准 (DB53/T【能源人在看,点击右上角添加‘关注’】北极星水处理网消息:北极星水处
城市污水处理工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22年,云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水污染物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标准 (DB5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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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水处理网消息: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云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水污染物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标准》(DB53/T953-2019)日前发布,将于2019年12月23日起施行。详情如下:
本标准根据HJ 945.2-2018《国家污染物排放技术导则标准》制定。
本标准是根据GB/T1.1-2009《化学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制》和给定的规则起草的。
本标准是由云南省环境标准化工技术委员会(YNTC14)提出并在其管辖下。
本标准由云南省生态与环境科学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湘华、金竹静、张春敏、顾维时、孔德平、杨敏、张怡婷。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的水污染物排放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和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在500米/日以下(不含500米/日)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规模在500m/d以上(含500m/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至关重要。对于所有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只有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对于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版)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T 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8918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9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水质标准
HJ 535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7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636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水质.石油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65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70水质磷酸盐和总钾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828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居民生活活动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
3.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收集和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
3.3直接排入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直接排入环境水体的行为。
3.4间接排放
污水处理通过自然湿地间接排放设施废水的行为。
3.5尾水利用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或要求后,用于农田施肥或灌溉、渔业用水等。
3.6环境敏感区域
指依法设立的各级自然和文化保护区,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些污染因子或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本标准环境敏感区主要是九湖流域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在本标准执行,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在2020年12月31日达到本标准要求。
4.2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模分为5m/d以下(不含5m/d)和5m/d ~ 500m/d两种。
4.3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规模,计算排入地表水的污水的水环境功能、敏感性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水污染物排放可分为一级标准A标准B标准和二级。
4.4处理规模大于5 m/d(含5 m/d),但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不得设置排污口的除外;直接向湖泊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排放污水的,执行一级A 标准;若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的ⅱ、ⅲ类功能水域,则执行ⅰ类B 标准。直接排入GB 3838、ⅴ类功能水域的出水执行二级标准。若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的池塘等环境功能不明确的水体,则执行ⅲ级标准,并确保受纳水体无黑臭。
4.5处理规模小于5 m/d(不含5 m/d),执行三级标准。
4.6若出水间接排入水体,则执行三级标准。同时,自然湿地的出水应满足受纳水体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7鼓励优先采用氮磷资源利用和尾水利用的技术、手段或方式,尾水利用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应的标准或要求。其中,如果用于农田、林地、草地等施肥。,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施肥要求,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用于农田灌溉的,相关控制指标应符合GB 5084的要求;用于渔业,相关控制指标应符合GB 11607的要求;对于景观环境,相关控制指标应符合GB/T 18921的要求;如用于其他目的,实施国或云南省应利用相应的尾水水质标准。
4.8 标准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的最高容许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5 监测要求5监控要求
5.1采样点的设置。明确采样点的位置,并在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末端的排放口设置标志。
5.2 污水处理处理规模为50 m/d ~ 500 m/d的设施每年至少监测一次;污水处理位于环境敏感区域的设施,根据当地要求进行监控。
5.3水污染物排放的监测频率和采样时间要求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5.4水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按表2执行。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又有新发布的《全国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如果其适用范围相同,也适用于本次排放对应污染物的测定标准。
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本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本标准实施后,新发布的国家、行业或云南省排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相应污染物排放要求比本标准更严格的,按新的标准相关要求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实行更严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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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是详细介绍污水处理 2022年云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水污染物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标准”(DB53/T,文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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