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婚后单独有一人名购买的房屋,夫妻二人婚后购买的房产归谁所有老婆买房,老婆还房贷。丈夫和妻子不仅同意财产归他妻子一人所有。还签了财产声明协议。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分割?民
婚后单独有一人名购买的房屋,夫妻二人婚后购买的房产归谁所有
老婆买房,老婆还房贷。
丈夫和妻子不仅同意
财产归他妻子一人所有。
还签了财产声明协议。
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民法典是这样规定的↓
为房产离婚
杭州的赵先生和李女士2016年经人介绍认识,相处半年后决定结婚。此时李女士年收入百万,拥有自己的房产。赵先生收入一般。他们刚结婚的时候感情很甜,于是李女士把婚前买的房子卖了,用房价付了首付买了一套豪宅给他们住婚后。按目前市场估价,房子价值1200万左右。
经协商,该房屋登记为李女士和赵先生共有,李女士占99%,赵先生占1%。两年后,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矛盾升级。2018年6月,两人正式分居。2020年8月,李女士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驳回。
法院:房产归李女士所有。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法院判决不准赵先生与李女士离开婚后,且双方已分居一年,感情未见改善。现在李女士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可见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根据物权公示原则,物权权属已经登记且未依法撤销的,物权权属以权属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现在不动产的不动产登记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思,应当合法有效,所以上述不动产应当按照登记的份额进行分割。
法官:书面协议不是开玩笑。
本案中,李女士与赵先生签订了书面声明,其内容为夫妻对财产归属的约定,意思表示真实,构成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在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意思表示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夫妻之间的“契约”,并受其约束。
此外,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基础,是物权公示的一个重要方面。物权登记作为行政确认,在稳定法律关系、减少纠纷、保障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考虑到物权公示的权威性,登记的效力也应得到认可。
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推翻,行政机关确认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因离婚纠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也会按照房产证载明的房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李女士和赵先生在不动产登记时没有注明各自的份额,那么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共有人的权利是平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01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02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物权内容的基础。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关管理。
综合:“央视法制报道”、“滨江区人民法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来源:央视套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婚后 only 有一人名买的房子和夫妻婚后买的房产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你能了解婚后 only有一买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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