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到期对方不付款怎么办,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8 09:44:15

导读:商业承兑到期对方不付款怎么办?商业承兑汇票至期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时,承兑人拒绝付款。持有者应该怎么做?最近一些大型房地产公司出现流动性危机,资金链多次打雷,商业票到期无

商业承兑到期对方不付款怎么办?商业承兑汇票至期后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时,承兑人拒绝付款。持有者应该怎么做?最近一些大型房地产公司出现流动性危机,资金链多次打雷,商业票到期无法支付。鉴于我集团公司与其个人的合作关系,本文将就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商业汇票承兑至期后时,承兑人拒绝付款。持有者应该怎么做?

商业承兑汇票

汇票的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最多不超过6个月(电子汇票可延长至1年)。银行汇票以银行信用为基础,一般情况下风险较低,因此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商业汇票是以企事业单位的信用为基础的,所以后期承兑风险大。实际操作中,所有不能承兑的票据基本都是商业。

票据的法律行为主要有四种。

出票

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办理商业汇票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出票人不得无对价签发商业汇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汇票当事人。出票人在制作票据时,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根据记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比尔·劳

第二十一条:

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以欺骗银行或者其他汇票当事人。

商业汇票承兑至期后时,承兑人拒绝付款。持有者应该怎么做?

认可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便笺条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名的行为,即持票人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委托他人行使票据的某些权利。持票人应当在背书的同时交付汇票。如汇票上注明不能转让,则该汇票不得转让。

第三十一条:

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通过背书的连续性证明其票据权利;未经背书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应当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第三十四条: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手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六条:

汇票被拒绝承兑、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荣誉

承兑是指付款人承诺在票据到期日支付票据金额的票据行为。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承诺不得附条件,附条件的承诺视为拒绝,承诺无效。

第四十一条:

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该汇票。

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汇票回单。收据上应注明提示承兑汇票的日期并签名。

商业汇票承兑至期后时,承兑人拒绝付款。持有者应该怎么做?

支付

持票人提示付款后,付款人必须当日足额付款。持票人收到付款的,应当在汇票上签名,并将汇票交给付款人。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票据所有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第五十三条:

持票人应按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期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的期限提示付款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在作出解释后,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付款人通过受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提示付款的,视为持票人提示付款。

要起草期后:

一般来说,票据到期后时,承兑人提示付款后,付款人付款并收回票据,票据的整个流通过程结束。但当付款人资金紧张,经提示付款后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就处于付款困难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持证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01获得抗议证书。

“比尔·劳”赋予持票人两种依次存在的票据权利。第一顺序权是付款请求权,即根据票据上记载的金额,向票据的承兑人或者其他付款义务人要求全额付款的权利。只有当其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持票人才有权对其所有前手行使二级追索权。因此,行使追索权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获得拒付证明。拒付证明可以是付款人出具的书面拒付证明,收款行出具的付款人账户余额不足的书面材料,付款人拒绝付款的影像资料、邮件、聊天记录,包括一些法律文书等。

商业汇票承兑至期后时,承兑人拒绝付款。持有者应该怎么做?

第六十二条: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如果持票人提示承兑或付款被拒绝,承兑人或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书或退票理由。未出具拒收证明或退款理由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拒绝证明是持票人主张追索权的重要依据,尤其是当持票人前手有履行能力而承兑人无履行能力时,持票人是否拥有拒绝证明决定了持票人最终能否得到付款。

向他的前任发出拒付通知。

持票人应当自收到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将拒绝理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汇票的所有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发送书面通知时,应当记载票据的主要记载事项,并说明票据已被退票。

03上诉步骤完成后,付款人仍拒绝付款,要及时提起追索诉讼。

(1)

追索对象:

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此外,持票人可以按照不同的顺序对任何一个、几个或全部汇票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债务人清偿后,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商业汇票承兑至期后时,承兑人拒绝付款。持有者应该怎么做?

在司法实践中,持票人在选择被告时,至少应考虑被告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如果被告有一定的支付能力,可以只起诉有支付能力的义务人,避免被告人数多导致诉讼程序进展缓慢。同时他也要注意申请财产保全,保证后期顺利执行。

(2)

主题:

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从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结汇日止计算的利息,以及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的费用。

(3)

追索期:

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因迟延行使而自汇票到期日起两年后消灭;持票人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因其延迟行使而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后消灭。

(4)

管辖权的选择: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持票人对被告的选择也意味着对管辖法院的选择。因此,在起诉中增加一个本地被告是可取的,可以省去必须异地开庭的辛苦。当然,最高法院也已经明确,针对恒大、蓝光等房地产开出的汇票属于集中管辖,由部分法院统一办理,也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总之,权利人要综合分析比较个案和证据,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法律关系,使自己的权益最大化。

商业汇票承兑至期后时,承兑人拒绝付款。持有者应该怎么做?

综上所述,对于持有商业承兑汇票的企业,在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后,应及时收集整理拒绝材料,做好诉讼准备,防止错过追索时效,造成更大损失。

(文章来源:天下通商务-让电子票学习更简单,做电子票知识普及的引领者,关注“让电子票学习更简单”Tik Tok,免费获取全套电子票视频操作教程)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商业承兑到期对方未付款,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如何应对商业承兑到期对方拒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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