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项,广东省工伤保险三项定调资笔者从韶关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广东省下发了《关于2022年调整我省长期补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工伤保险(以下简称《通知》),调整提
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项,广东省工伤保险三项定调资
笔者从韶关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广东省下发了《关于2022年调整我省长期补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工伤保险(以下简称《通知》),调整提高了2022年我省一至四级供养亲属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抚恤金标准。目前,韶关已完成此项待遇调整,惠及187人,有效保障了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基本生活,丰富了工伤职工的获得感。
《通知》规定,伤残津贴按照定额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整。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每月分别增加345元、326元、307元和288元。定额调整后,伤残津贴仍低于4511元/月“底线”的,按4511元的标准发放。2022年新发放的伤残津贴仍低于4511元/月的,从首次享受新发放的伤残津贴当月起,按照4511元/月的标准发放。五级至六级工伤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调整支付。五级、六级伤残津贴调整金额可参照分别不低于269元/月、231元/月的标准。
生活护理费按一般调整办法和具体人员调整办法执行。一般调整方法分为两个区域进行调整。韶关作为其他18个低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市之一,按照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0025元统一调整发放,一至四级生活护理费分别为6015元/月、5012.5元/月、4010元/月、3007.5元/月。2022年首次享受生活护理费的人员也按上述标准核定发放。其中,按照一般调整办法,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低于调整前,极少数人作为特定人,将在其原享受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分别领取130元、120元、110元、100元一至四级生活护理费,确保每一个生活护理费享受人得到改善。
供养亲属抚恤金也按照定额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整。符合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条件的,增加80元/人/月,其中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孤寡人员为107/人/月,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孤寡人员为134/人/月。如定额仍低于2022年韶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调整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新增被抚养人养老金低于韶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从享受的第一个月起,调整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悉,本次三项定期待遇调整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含今日)已享受待遇,2022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条件的人员。待遇调整的计算时间从2022年1月1日开始。
[记者]范永靖
[通讯员]刘
【作者】范永靖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条第一项,广东省工伤保险三项待遇调整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大家了解广东省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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