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本报与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共同呼吁——室内公共场所应明确禁吸电子烟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2-01 18:10:25

导读:北京市控烟条例,本报和北京市控烟协会联合呼吁——室内公共场所应该禁止电子烟明确视觉中国供图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城市是否还能在室内吸电子烟公共

北京市控烟条例,本报和北京市控烟协会联合呼吁——室内公共场所应该禁止电子烟明确

视觉中国供图

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城市是否还能在室内吸电子烟公共场所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由于“北京市控烟条例”还没有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吸电子烟,很多市民疑惑,“在商场的餐厅遇到有人吸电子烟,我该投诉吗?”商家也犹豫了:“店里有顾客抽电子烟,该不该制止?”不仅如此,在地方法规没有明确的情况下,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以摆脱电子烟的“迷雾”。本报《民生调查》栏目与北京市控烟协会联合呼吁:加快地方法规更新,加大宣传力度,室内禁止电子烟明确,将现有禁烟标志改为双烟禁烟标志。

很难抱怨

举报吸电子烟“不确定”吗?

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随着电子烟的严格管控,越来越多的市民认为,既然商场、超市、商厦、餐厅都不允许吸烟,是否也应该对电子烟有同样的要求和管控措施?

2021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增加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做出了相应规定。但在现行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中,相关要求并不是明确。

记者梳理12345热线投诉数据发现,10月份12345热线接到的电子烟相关诉求中,投诉咨询室公共场所的电子烟吸食问题占比超过40%。市民投诉咨询时,很多人表示“不确定”:发现有人在室内抽电子烟公共场所。他们能抱怨吗?

有市民反映,周末带孩子去餐馆吃饭,发现邻桌顾客抽电子烟。虽然很反感,但一方面不知道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是否要求室内公共场所不得吸电子烟。另一方面,电子烟的味道真的没有闻起来那么呛。不知道对孩子有没有伤害。“每个人都知道如何吸烟。电视报纸宣传很多,但是电子烟不确定。我这样抱怨是不是小题大做了?”

不仅市民抱怨信心不足,服务行业的经营者也有同感。张先生经营一家餐馆。前几天有个服务员突然给他打电话,说有个顾客投诉大堂有人抽电子烟,让他处理一下。但是你能吸电子烟吗?面对这样的问题,张先生也是挺尴尬的。他说,电子烟的问题不像香烟那样受到明确的处罚,可能会导致失去一个“回头客”和纠纷。但是,如果你不在乎,你就无法向投诉的客户解释。真的是左右为难。

假命题

烟淡的话可以在公共场所抽烟吗?

不仅投诉不准,管理也难。当市民和商家提醒吸烟者不要在室内吸电子烟时,往往会被“刺痛”。

胡女士是一家餐馆的女服务员。记者问如果有人在他们店里抽电子烟怎么办?她无奈地说,只能善意提醒,但听到最多的理由是“这是电子烟,不是香烟,没有气味”。

当记者向其他餐厅服务员提出同样的问题时,很多人都表示有类似的经历。顾客不听劝告的原因中,有两个高频原因:一是电子烟没有香烟危害大,没必要管;二是“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中没有相关要求,不能拿条例“说事”。

据记者实际对比,也是“二手烟”。电子烟和香烟相比,感官刺激小,呛人的气味少,而且有一定的香味,气味不会停留那么久。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也认同记者的感受。

“但是,如果从这些角度来判断电子烟是否可以在公共场所适度释放,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张建枢告诉记者,感官刺激的降低并不意味着吸电子烟产生的气溶胶对人体无害。国家卫健委在《中国健康报告2020》中更新了二手烟危害健康的证据,增加了电子烟危害健康的内容,强调二手烟不存在“安全水平”,全面禁止室内吸烟是避免二手烟危害的唯一有效途径。“‘二手烟’对人体的危害没有量化标准,无论危害如何都需要控制。”张建枢说。

巨大的伤害

电子“二手烟”或成瘾

在某品牌电子烟弹的包装盒上,记者看到一叠产品说明书,用整整一页的篇幅解释了电子烟对人体的危害,还有明确未成年人、孕妇或哺乳期人群、既往有健康问题的人群、过敏人群、呼吸道疾病人群等。都是被禁止的人。未成年人接触尼古丁会增加未来成瘾的风险。其中对电子烟危害的论述与香烟对人体危害的论述基本一致。

“这是因为尽管电子烟不含焦油,但它们永远不会消除尼古丁。”张建枢告诉记者,香烟对人体的危害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焦油,所以很多人误认为不含焦油的电子烟对人体无害,不存在“二手烟”的问题。“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他介绍,电子烟是模仿卷烟生产的产品。原理是把烟雾弹里的烟液雾化。所以焦油去除后,又增加了很多新的物质。“芳香烃、丙二醇等。都有害。虽然我们分不清哪种危害更大,但电子烟对人体是有害的。”此外,专门从事健康卫生研究的新滩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对十个品牌的电子烟进行了检测,发现电子烟雾化后的“二手烟”成分与烟液中的成分非常相似,也就是说吸入电子“二手烟”的危害与直接吸食电子烟的危害相似。

既然明确电子烟弹的说明书上注明未成年人接触尼古丁会增加日后成瘾的风险,而且各种测试也证实了吸烟者呼出的气溶胶物质与电子烟弹的烟雾成分相似,那么电子“二手烟”除了对人体有直接危害外,是否有可能导致成瘾,尤其是对那些没有自我保护意识的未成年人?

张建枢分析,对于不吸烟的人来说,香烟“二手烟”的呛人气味是无法避免的,很难对“二手烟”上瘾。“由于电子‘二手烟’的感官刺激很小,没有呛人的气味,只有香味,被动吸烟者没有避免的意识,从而摄入‘二手烟’中的尼古丁,可能会逐渐上瘾。从这个意义上说,电子‘二手烟’确实存在扩大吸烟人群的隐患。”

执法难

电子烟吸烟重灾区居然“零投诉”

目前电子烟和卷烟执法管理有什么异同?

记者采访了多位基层执法人员,对比了香烟和电子烟的管理情况,发现两者大同小异。一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面对室内吸烟的投诉,无论是香烟还是电子烟,都面临着“找不到人”的难题。1345市民服务热线的记录也显示,执法回应大多是“接到诉求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未发现吸烟者”。

“现在,当你去超市和餐馆时,大多数情况下,你不会看到有人在公共场所点燃香烟和吸烟而不受惩罚。我们接到的很多关于吸烟的投诉都是在公共厕所等地方‘偷抽’,因为吸烟者也知道室内吸烟是不对的。”执法人员说,电子烟正好相反。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公共场所不应该吸电子烟。他举例说,“如果有人在酒吧里抽烟,可能会有人上前制止,但在酒吧里抽电子烟是‘正常’甚至是‘很酷’的。酒吧作为吸食电子烟的重灾区,几乎没有接到相关投诉。”

不仅如此,他还提到,地方法律法规为卷烟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明确法律依据,而电子烟没有。“有一次执法过程中,我在公共场所遇到一个抽电子烟的人。我马上上前制止,他却直接搬出控烟条例,说没有提到电子烟。在没有明确执法依据的情况下,我只能以理服人,别无他法。”

另一名执法人员表示,香烟执法问题确实存在,但并不影响“北京市控烟条例”实施的整体效果。因为吸烟的管理,执法部门除了末端执法的处罚,还做了第一责任人,即室内公共场所的经营者,通过宣传普及、约谈等多种方式,从源头树立禁烟意识,加强源头管理。同时,通过相关部门和媒体的共同努力,禁止室内吸烟已经成为市民的普遍共识公共场所。“这正是电子烟管理所缺乏的。”

齐呼吁

完善立法,加强宣传。

本报与北京市控烟协会建议,将现有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标识(左)更改为双烟禁烟标识(右)。

北京市控烟协会近日发布的最新控烟投诉数据显示,从9月1日到10月30日,关于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投诉多达2101起。投诉数量的背后显示的是室内禁烟公共场所的需求深入人心,市民有信心投诉。

市民、商家、执法部门等有关方面普遍认为,对于电子烟的管制,应该参照香烟的管制措施,法律依据应该更进一步明确,宣传力度应该加强。

目前国内部分省市新修订了控烟条例,室内禁止电子烟明确 公共场所,并推出新版双烟禁烟标志。城市禁烟标志上只有一根点燃的香烟,而新版双烟禁烟标志上,香烟正下方画着一个带有充电标志的电子烟。

张建枢表示,“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是几年前颁布的,当时电子烟还没有普及,所以条例重点针对的是香烟,但是现在,电子烟已经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近年来,禁烟条例的颁布和社会的大力宣传,让公共场所不吸烟成为共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让电子烟达到同样的效果。”

为此,本报《民生调查》栏目与北京市控烟协会联合呼吁,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六十五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控烟条例。同时禁止明确室内公共场所电子烟。

(原标题:室内公共场所应该明确禁止电子烟)

来源:北京日报记者景一加

流程编辑:U022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北京市控烟条例的详细介绍,这是本报和北京市控烟协会共同呼吁的——室内公共场所电子烟应该明确禁止。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北京市控烟条例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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