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什么是行政执法 部门?请快速评论。如果你想再次罚款,你得权衡一下。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对进一步规范行政裁
什么是行政执法 部门?请快速评论。
《意见》的发布给行政执法人员戴上了“紧箍”。一般情况下,执法时应坚持刑罚平等、宽严相济、避免显失公平的原则。但现实中有些执法人员是按心情执法的,不喜欢你就严惩你,你吃了什么苦也说不出来。
《意见》提出,适当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如何才能体现出来?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明确规定不予处罚、免除处罚、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裁量顺序。有处罚幅度的,应当明确规定情节轻微、情节轻微、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也就是说,怎么处罚,是从重还是从轻,不是执法者说了算,需要把标准和桌子精准匹配。相关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执法人员要想随意罚款就要承担责任。
《意见》指出,“严禁以罚款创收”。这一点尤其受到好评。无论是基于报道还是经验,人们都熟悉并讨厌使用罚款来创收。比如央视《东方时空》曾经报道过,国务院第八大督查第五督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暗访时发现,部分交警在道路上设置临时检查点,将过往货车一一拦下,并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处罚。现场大部分司机都系了安全带,或者没有罚单中所列的违法行为。这明显是乱罚款。背景是一些基层交管部门部门为了完成罚款任务,对过往货车司机实行“一刀切”的罚款。
罚款数量变成了任务,执法变成了“执法”,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利用罚款创收不仅侵犯了公民权利,也破坏了当地的商业环境。需要问的是,谁下令罚款来创收?靠罚款获得收入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除了严禁利用罚款创收,《意见》还严禁以罚款金额排名或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只有深挖问题根源,依法严惩责任人员,才能形成震慑作用。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项目的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项罚款,其中取消罚款29项,调整罚款24项。结合《意见》,这次取消和调整意义重大。取消29项罚款,相当于采取了釜底抽薪的措施。如果执法人员想再次罚款,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诚然,一些地方别无选择,只能通过罚款创收。但是,无论财政状况有多困难,无论经济压力有多大,都不能“剑走偏锋”,走歪门邪道。过度执法、随意执法、逐利执法不仅不规范,而且涉嫌违法。从这个角度看,国务院发文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重申禁止以罚款创收,各地应不折不扣地执行,是及时的,也是有益的。
现代快报特约评论员王世川
(编辑谢)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行政执法是什么部门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你了解行政执法是什么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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