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的10次方是多少?女子在超市里分为十个等级伤残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女子踩到樱桃摔到十级伤残的案件作出判决。张女士在超市购物时,踩到了地上的一颗樱桃,滑倒了。她
2的10次方是多少?女子在超市里分为十个等级伤残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女子踩到樱桃摔到十级伤残的案件作出判决。
张女士在超市购物时,踩到了地上的一颗樱桃,滑倒了。她的右膝盖直接着地,所以她不能坐下。超市的员工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将张女士送往医院。经诊断,张女士右髌骨骨折,超市垫付了2万元医药费。
经伤残鉴定,结果为伤残十级。张女士把超市告上法院,要求超市赔偿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50余万元。经伤残鉴定,结果为伤残10级。张女士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支付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50余万元。
张女士认为,超市有责任保持地面清洁。如果他们留下的樱桃滑落,超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市辩称,张女士穿人字拖,导致滑倒,与超市无关。2万元医药费是人道主义救济,不是赔偿。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穿人字拖逛街,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她认为张女士应承担主要过错。超市的清洁存在一些问题,超市承担很小一部分责任。除了超市已经支付给张女士的2万元外,另判赔偿2万元。张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当时樱桃应该是超市员工推车时留下的。前后有几个人踩樱桃,有明显的滑倒迹象。一个穿着超市制服的女职员发现几个顾客被骗了。来检查后,她什么也没做。她转过身继续和其他销售人员聊天,完全无视危险。
2020年8月,张女士进行了第二次手术。2022年2月,北京龙胜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书:张女士损伤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率10%。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该案进行了改判。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超市承担70%的责任比例,张女士本人承担30%的过错。判定超市赔偿张女士经济损失16万余元。
闫学法官特别指出,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是适当的,如果在公共场所摔倒,经营者没有必要进行赔偿。操作人员应对员工进行教育,对操作过程中发现的危险因素应及时消除,以防止此类伤害。
来自:北京广播电视台
来源:安徽交通广播
总结:以上内容详细介绍了如何计算2的10次方,以及女子如何在超市落入十级伤残。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2的10次方是多少有所帮助和参考。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