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民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释义、新时代民政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完善体制机制,解决人民群众的燃眉之急。新时代民政法制更加完善。□本报记者蒲民政工作关乎民生,连着人心
《民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释义、新时代民政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完善体制机制,解决人民群众的燃眉之急。
新时代民政法制更加完善。
□本报记者蒲
民政工作关乎民生,连着人心。是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各部门民政把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扶贫,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他们继续在基本生活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方面做出巨大努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各级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完善体制机制顶层设计与解决人民群众燃眉之急相结合,坚持制度引领,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四梁八柱”,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修订慈善法相关法律9部,国务院行政法规7部,中央文件13部,国务院文件19部,制定具有重要改革创新价值的文件100余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7项。努力改革和完善社会救助,建立城乡统筹、分级分类的“8+1”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顶层设计;建立了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健全了加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党领导下新时代民政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
优化社会组织的成长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
民政副部长詹成付表示,这些成绩和变化主要体现在党对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的全面领导得到加强,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不断焕发生机和活力,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发挥作用的舞台不断拓宽。
十年来,国家制定了《慈善法》、《民法典》、《志愿服务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正在修订完善。国家和有关方面不断完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公益性股权捐赠、社会组织会费免税、捐赠票据使用等一系列政策。多年来,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国务院明确规定,在制定相关行政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法律的完善为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与此同时,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也在不断年轻化。十年来,729个全国性行业协会和69699个地方行业协会及行政机关实施了“应脱”;民政该部门培育和发展了一大批普通民众直接参与的社区社会组织。慈善在互联网上蓬勃发展,通过互联网募集的善款年增长率超过20%。
实施社会救助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部民政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取得历史性成就。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说,这些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这一体系以基本生活救助、特殊社会救助和紧急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城乡统筹,分级分类,全面高效。低保和特困供养两项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成熟定型。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灾害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帮助困难群众及时解决相应问题。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救助,帮助困难群众暂时解决困难。可以说,城乡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都有相应的制度保障。
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制度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主要制度安排。目前,低保制度在对象认定、收入核算、办理流程、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方面越来越成熟、规范、普惠、有温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整合了城市“三无”救助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成为与低保制度并行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突出“救急解难”,重点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的基本生活困难。
社会救助水平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十年来,各级财政共投入基本生活救助资金2.04万亿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其他救助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脱贫攻坚期间,全国共有193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占全部贫困人口的19.6%。打赢脱贫攻坚战后,继续巩固脱贫成果,将277万脱贫不稳定、边缘化、弱势贫困人口和突发重度困难家庭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巩固了脱贫成果。
实现了对低收入人群的动态监控。民政该部基本建成了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收集了6200多万低收入人口的基本信息。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分级分类救助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帮扶,使各项救助政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彰显了党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这十年,党的领导变得更加强大。党中央先后颁布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完善了党的全面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构建了党委领导、党政统筹下的简政高效管理体系。村(社区)“一肩挑”比例达到95.6%和93.9%,分别比新任期前提高29.5和30.2个百分点。
基层自治制度更加成熟。村(居)委会被赋予特殊法人资格,村(居)委会任期由3年延长到5年,基层民主由“四民主”发展到“五民主”,“有事大家商量”,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鲜明时代特征。
制度更加完善。民政部出台一系列政策意见,夯实基层治理现代化基础,构建新时代全国基层治理体系“四梁八柱”。
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基层为民服务将更加有力,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队伍结构将更加优化。
“我们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坚定不移地筑牢城乡社区的基础,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民政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部主任陈月亮说。
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部民政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李邦华表示,十年来养老服务机构框架不断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涉及养老服务。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10多个关于养老服务的政策文件,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90多个法规和50多个国家、行业标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420万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370多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经济困难和残疾老年人补贴制度实现了省级全覆盖,惠及近3700万老年人,推动了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建立。
养老服务供给不断加强。全国共有养老机构和设施36万个,床位812.6万张,比2012年增加近一倍。出台了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逐步形成。
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全国共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2万个,占全国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总数的88.9%。围绕普通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如老龄改造、家庭养老床、爱心探访、时间银行、老人餐桌等不断创新推出。
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民政该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开展了为期4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整改服务隐患42万余项,实施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升级、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等一系列重点工程。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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