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文读懂!什么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26 19:37:18

导读:case 外人执行异议,第三方取消。一文读吧!外人执行异议的动作是什么?回顾案例两年前,杨洋与被告小海、老张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胜诉。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未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case 外人执行异议,第三方取消。一文读吧!外人执行异议的动作是什么?

回顾案例

两年前,杨洋与被告小海、老张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胜诉。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未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冻结划拨了两名被执行人银行、财付通、支付宝账户内的存款,并查封了老张名下的一辆宝马轿车。

也是这辆车。

引起了老张儿子小张的不满。

并提起案件外人到法院执行异议。

因此

提起诉讼是否意味着

不能再执行宝马轿车了吗?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什么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在此,我们只分析“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存在异议,且生效判决、裁定未直接涉及执行标的物的权利归属”这一情况。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在执行程序终结前,向执行法院对申请执行人提起的旨在阻止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的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案件外人执行异议诉讼?这里只分析“案件外人对于执行标的异议存在,生效判决或裁定不直接涉及执行标的权利归属”的情况。应该注意的是

案件发生前外人提起诉讼强制执行异议

执行目标异议存在事例外人

你必须先书面申请。

致执行法院异议

一般来说,法院会收到一份书面的异议

之日起15日内审查

在此期间

还能拿

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但不会处理财产。

法院裁定驳回外人异议案的,案件外人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异议的诉讼,对被执行标的的民事权益可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case 外人需要证明执行对象是他的。既然这样

老张和小张是父子。

然而,在老张、小海和杨洋的诉讼过程中,

小张没有担任被告。

或者第三方参与诉讼。

所以作为一个案例外人

小张主体资格满足。

在审判中

小张主张他是因自己无多余小客车指标,才和老张商定宝马轿车由其出资购买,登记在老张名下的。故其对该涉案宝马牌轿车享有所有权,该权利能够排除执行,法院的扣押、执行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故其对涉案宝马车拥有所有权,该权利可以排除执行。法院的查封和执行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鉴于本案的争议焦点

案例外人小张

涉案宝马是权利人吗?

这种权利可以被排除在执行之外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时,应当根据有关行政部门的登记情况,判断案件外人是否为登记机动车的权利人。

本案中,宝马车登记在老张名下。按照法律规定,老张自然是宝马车的主人。至于小张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观点。故法院依法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

如果执行法院

当小张提出要执行目标异议

异议已建立

法院裁定暂缓执行。

杨洋应该怎么做?

如果异议成立,杨洋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提起异议的强制执行诉讼,案件外人仍对案件外人是否享有足够的排除执行的权利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申请执行人担心无法对执行标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权益无法实现,可以请求法院继续执行,但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END结束

来源:宝坻法院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微信ID: hjfy63840236

总结:以上内容为案例外人执行异议和第三方撤销,一文阅读!案件外人执行异议的诉讼详细介绍是什么?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案件外人执行异议的诉讼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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