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丨弘扬“枫桥经验”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26 09:37:02

导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枫桥型人民法庭”,发扬了“枫桥经验”富顺镇位于洮南市中部,是中国著名的“辣椒之乡”,也是省内著名的农副产品集散地。经济的持续繁荣也带来了案件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枫桥型人民法庭”,发扬了“枫桥经验”

富顺镇位于洮南市中部,是中国著名的“辣椒之乡”,也是省内著名的农副产品集散地。经济的持续繁荣也带来了案件和纠纷的不断增长。一直以来,洮南市人民法院抚顺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2022年,抚顺人民法庭获得“吉林省人民法庭达标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人民法庭”荣誉称号。

立足实际,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傅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小微企业多、涉农纠纷多的现状,建立了指导调解、特邀调解、专职法官调解的大调解格局。建立了与村书记、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联系机制,实现了网上点对点沟通,构建了“一名法官+一名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的“1 +1+N”网格调解模式。目前,已有29名网格员和人民调解员入驻调解网格,为全面开展调解工作奠定了人才基础。针对医院、学校、企业等专业网格,根据不同需求实行“差异化”服务。今年以来,共举办平安医院建设座谈1次,举办法治公开课11场,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17次,为专业网格提供了有力高效的司法服务。

着力推进“深入式”诉讼源头治理。

该院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积极推进“法官进网格”、“法官进综治中心”工作,对辖区29个行政村进行了全面走访调研,筛选出集中反映的问题。根据村村通的不同情况,以专业需求为导向,确保对口入驻,就地解决,让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诉讼以外的渠道解决。为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秩序,从源头上化解频发的矛盾纠纷,抚顺人民法庭利用巡回审判、案例解读、普法宣传等机会,讲解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注意事项等法律知识,努力增强村民法律意识,形成了“讲法律、找法律、 和遇事依法”,确保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乡镇。

扩展功能,实现“交互式”多元纠纷解决。

傅人民法庭借助司法综治平台和乡镇网格,与辖区党委、政府合力打造“无诉村村”,通过定点化解纠纷、教育培训、案例指导等方式,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良性互动和有效衔接。依托“百姓说事、法官说事”的工作机制,在百姓家中讲法讲理,通过主动上门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将辖区矛盾纠纷多发的情况和受案情况反馈给辖区党委政府,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帮助打造更高水平的洮南平安。三年来,抚顺人民法庭开展了246次上门调解,化解矛盾纠纷217起。46名法官走进网格和综治中心,举办了11场“法官意见书”,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次,建立了17个“无讼村”。万人诉讼率从三年前的11%上升到目前的17.6%。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枫桥作风人民法庭”和“枫桥经验”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您了解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所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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