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是什么部门,本市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25 10:53:19

导读:行政执法是什么部门?本市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大连市司

行政执法是什么部门?本市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大连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布大连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市司法局将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核实,依法处理。

行政执法在行政执法执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人可以向大连市司法局投诉:

(一)不履行或者不完全或者不充分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对亲友、关系户或者委托人委托的案件选择性执法,甚至拒绝查处的;

(三)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及时,以罚代刑、降职的;

(四)对群众合法合理的诉求,敷衍应对,受理投诉不及时,案件处理超过时限的;

(五)超越法定权限,滥用执法权,或者受不正当利益驱动,带着不正当目的乱检查,或者肆意执法,影响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

(六)未严格执行行政裁量基准,同案不同罚,从重从轻;

(七)利用公共资源和执法机构,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

(八)在执法过程中,刁难行政相对人,执法态度恶劣,执法行为简单粗暴的;

(九)依靠聘用的辅助人员代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

(十)违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有关法定程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不规范,未按规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的;

(十二)执行行政执法中的其他违法违纪案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投诉请求;

2.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

3.被监察、信访或者其他机关受理的;

4.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5.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和司法程序;

6.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和诉讼结果不服的;

7.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举报人可以通过书面、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举报。:

◎电话号码:83766610

◎电子邮箱:zfjd@dl.gov.cn

◎来信受理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6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督办室116001。

◎接受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关注“大连正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后台留言,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市司法局表示,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行为不受打击报复。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不得授意、串通、胁迫、引诱他人举报。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视情节轻重,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林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什么是部门行政执法以及本市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了解行政执法是做什么的,对你有帮助,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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