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人民法院报:窃取他人财物后毁弃构成何罪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23 11:41:56

导读:故意伤害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举报人民法院:盗窃他人财物构成什么罪来源:“人民法院报”,2022年11月17日第6版正确区分盗窃和故意破坏财物。◇苏志辉牟艳梅[案例]2020年6月至20

故意伤害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举报人民法院:盗窃他人财物构成什么罪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2年11月17日第6版

正确区分盗窃和故意破坏财物。

◇苏志辉牟艳梅

[案例]

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吴某某诉称其在被害人李某某经营的餐馆就餐时受到歧视。为泄愤报复,他分三次将李某某放在酒店门口的三箱牛蛙抢走,扔进河里。以上牛蛙价值人民币625元。

[不同意]

关于吴行为的认定,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中,吴某以秘密方式窃取了被害人李某某的全部牛蛙,侵犯了李某某对牛蛙的占有,造成了李某某的损失。由于刑法没有规定非法占有为盗窃罪的主观要件,吴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吴某的行为造成了被害人李某的损失,但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吴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罪财物。

[评论]

我同意第二种意见,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从犯罪构成来看,无论是“客体-客观-主体-主观”的犯罪构成理论,还是“符合-违法-责任”的犯罪构成三层体系,还是“违法-责任”的犯罪构成二层体系,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都是从主客观两方面入手,即行为人在主观故意的支配下实施的。考虑是否犯罪的主体是行为的实施者。对于盗窃、故意毁坏财物等财产侵害犯罪,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行为人侵害他人财物,都有可能使被害人丧失或降低其使用价值。本案中,吴某某将被害人李某某的牛蛙全部盗走。不管吴某某是基于什么目的,李某某的损失是客观存在的。因此,被害人的客观损失并不是区分盗窃罪与故意毁坏罪财物的本质特征。

其次,从刑法的规定来看,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但笔者认为,不能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就否定非法占有目的是盗窃罪的主观要件。

一般来说,占有财物既表明行为人客观上排除了他人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也表明行为人遵循财物的原始目的对其进行利用和处分,以实现财物本身的价值或利用财物获取其他利益。因为财物本身就有价值,不仅包括使用价值,还包括其他经济价值。通常以占有为目的的行为人在占有另一个财物后,不会轻易破坏被占有的财物。

而消灭财物是指行为人以消灭他人财物为目的,实际控制他人财物,然后消灭或消灭。行为人的破坏行为不仅是为了排除他人对财物的占有,也是为了破坏或者改变财物本身的价值和属性,使他人无法按照财物的本来用途实际使用和处分。

(作者单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故意伤害他人财物/[K2/]罪的详细介绍,以及人民法院:盗窃他人财物然后破坏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故意伤害他人罪财物有所帮助和参考。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