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一纸检察建议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21 18:17:41

导读:不动产临时登记条例实施细则,一张检查单建议来源|浦东检察院“刘名下不动产权证的更正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现不动产的权利人为上海某公司(开发商)。”当检察官收到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临时登记条例实施细则,一张检查单建议

来源|浦东检察院

“刘名下不动产权证的更正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现不动产的权利人为上海某公司(开发商)。”

当检察官收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回复时,一起受贿案中发现的不动产非法登记已被正式纠正。针对刑事案件涉及的行政违法行为,浦东新区检察院先行先试,以一张“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不动产权证更正登记,为类似案件的后续处理提供了“浦东方案”。

当时有一对没有上海买房资格的夫妻,想在上海买房。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一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房产中介贿赂后,违规为该对夫妇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2022年3月,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涉案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同时,根据浦东新区检察院“四检察院”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负责该案的刑事检察部门将涉案不动产登记行为作为案件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人”和“行为”都要监督。

虽然受贿犯罪的行为人已经受审,但公诉人认为,本案涉及的不动产权利非法登记的行政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只有同时监管“人”和“行为”,才能真正打击企图以非法手段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行为。

2022年3月初,行政检察办案组检察官受理案件线索后,多次走访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表示愿意与检察机关联手打击此类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诚信。

“伪造税单,利用中间人行贿打招呼.....为了躲避购房政策,一小部分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开始寻找所谓的“门路”。公诉人认为:“能够通过非法手段顺利取得不动产的登记,对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购房政策的购房人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如果这种不动产违法登记行政行为不处理,这种违法经营行为必然会被容忍,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将受到严重损害。”

经过认真研判,浦东新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组以此案为试点,首次尝试以建议更正登记的方式开展行政检察监督,通过发布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更正登记。

“行政登记行为是错误的,建议依法予以纠正!”

行政办案组经审查发现,本案中,买受人在办理转移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税票,通过不动产登记审核,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属于不动产登记错误。“不动产临时权利登记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登记机关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应当依法更正。

2022年3月,浦东新区检察院向/[k0/]登记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通过补正程序,及时纠正了错误的行政登记行为。

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收到后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向该部门上报了《检察建议和不动产登记错误更正申请报告》。经核准后,其立即根据检察建议更正不动产登记簿更正违法行政登记。2022年7月,检察官收到回复:涉案不动产证的更正手续已经完成,涉案不动产已返还至开发商名下,开发商将返还购房款。

立足浦东热土,做探路先锋。

论文检察建议像一剂社会治理的良方,成为纠正不动产违法登记的基础。也是浦东新区检察院借助建议更正登记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不动产交易市场诚信的生动实践。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不动产报名暂定条例实施细则、检察一片建议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不动产注册暂行规定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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