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民法典不可抗力 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不同。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不同,相应适用的法律规定也会不
民法典不可抗力 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不同。
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不同,相应适用的法律规定也会不同:
1.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障碍,构成根本违约的,则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合同法定解除的规定。当符合这种法定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可以单方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1.未约定或者法律未规定撤销权行使期间的,自撤销权人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该一年期间为预定期间,不得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合同在终止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但对方对合同的终止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均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终止的效力。
3.主合同终止后,保证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合同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二。如果不可抗力只是暂时妨碍了合同的履行,但没有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地步,那么就不能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但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的,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此时,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以与另一方重新谈判;在合理时间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民法典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和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不同影响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有帮助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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