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保证书相关问题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1-20 21:14:46

导读:手写保证书有没有法律效力,保证书相关问题1.你手写保证书吗法律效力?Class 保证书是与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但有效的保证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手写保证书有没有法律效力,保证书相关问题

1.你手写保证书吗法律效力?

Class 保证书是与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但有效的保证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保证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能是强迫或威胁、诱导或欺骗;

(二)符合法律规定。保证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保证书可能失效:

(3)不侵害他人利益。保证人只能处分自己有权处分的东西,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主要看保证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符合要求的保证书有效,将受法律保护。

2.去法院举证要签保证书吗?

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或者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出庭,就案件的有关事实接受询问。问之前可以让他们签保证书。

保证书应如实陈述,如有不实,愿接受处罚等。或者由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保证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出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名保证书,所要证明的事实缺乏其他证据支持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可。

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当事人本人或者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出庭,就案件的有关事实进行询问。问之前可以让他们签保证书。保证书应如实陈述,如有不实,愿接受处罚等。或者由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保证书上签字或者盖章。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出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名保证书,所要证明的事实缺乏其他证据支持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可。

3.你和法律效力住在一起保证书?

“同居担保”是指男女双方为了保证同居,约定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一旦一方违反协议,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同居担保”的初衷是维持双方的同居关系,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约束双方不要轻易分手。

“保证书”只有在不涉及夫妻人身关系、不违反婚姻法等民法基本原则的情况下才能有法律效力,否则因违反法律基本原则而无效。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3条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强制性规定不使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国)-第8条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公序良俗。

4.问当事人之前一定要签保证书吗?

人民法院应当在讯问前责令当事人签名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保证书应当声明保证如实陈述,不存在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予处罚。双方应在保证书签字盖章。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阅读保证书的,书记员会阅读并解释。

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出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名保证书,所要证明的事实缺乏其他证据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可。

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修订)-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讯问前责令当事人签名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保证书应当声明保证如实陈述,不存在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予处罚。双方应在保证书签字盖章。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阅读保证书的,书记员会阅读并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修订)-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场、签名、阅读保证书或者接受询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判断待证事实的真实性。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的有关事实进行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字保证书。保证书应如实陈述,如有不实,愿接受处罚等。双方应在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出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在待证明的保证书事实上签名,缺乏其他证据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可。

5.证人出庭作证前必须签名保证书吗?

证人出庭作证前,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有如实作证的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如果证人因正当理由不能阅读保证书,书记员将宣读并解释。证人拒绝签名或阅读保证书的,不予作证,并承担相关费用。见证保证书的内容以当事人保证书的规定为准。

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修订)-第71条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在作证前签名保证书,并当庭宣读保证书的内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证人的除外。如果证人因正当理由不能阅读保证书,书记员将宣读并解释。证人拒绝签名或阅读保证书的,不予作证,并承担相关费用。见证保证书的内容以当事人保证书的规定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第119条

第一百一十九条证人出庭作证前,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有如实作证的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名保证书,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见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本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

6.有没有保证书婚内出轨法律效力?

结婚保证书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才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1) 保证书如果是双方或一方所为,如果是单方所为,则需要双方自愿,不能强迫。是否自愿是决定法律效力处境的关键因素:

(2)保证书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能以婚姻为借口损害国家和社会的集体利益,以逃避法律应当追究的责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施了保证书内容的侵权行为的,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3)保证书的内容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侵害夫妻一方的利益,破坏夫妻社会关系的稳定。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婚内保证书才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国)-第143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7.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购房者应该关注哪个问题?

购房者在查看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时,应注意是否有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定的质量等级。

2.基础和主体结构应保证在合理的使用寿命内。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零部件保修违约及保修期限:其他零部件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使用人自行约定(因《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制度》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存在差异,以较长者为准)。

4.用户的服务单位,答复和处理时限。

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已售出的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进行约定。在合同里。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房屋保修期限不得少于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出具的质量保证书规定的保修期限;持续时间少于《条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的,不得少于《条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出具的质量保证书规定的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8.女婿自愿签署的承担公婆丧葬费的书面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作为女婿,没有和公公婆婆一起生活,没有法律义务赡养她。但写保证书承担公公婆婆的丧葬费,为公公婆婆承担死亡义务,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因此,应当认定这一民事行为是合法的、有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国)-第134条

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根据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意思一致成立,也可以单方成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国)-第143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

第1067条。父母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或者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的权利。父母对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赡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9.开发商交给银行担保贷款户的保证金可以冻结吗?

贷款担保账户中的款项已被指定专门用于贷款质押担保,构成动产质押的,法院不能执行贷款担保账户中的款项或从该账户中扣划资金;未指定贷款存款账户且不构成动产质押的,法院可以执行贷款存款账户。

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地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形式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转移到债权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当事人已经公示物权变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依据《民法典》关于担保物权的相关规定,请求以该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或者第三人以形式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转移到债权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但不影响当事人提供担保意思的效力。当事人请求物权变动的公告、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请求财产所有权的:债权人依照《民法通则》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请求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请求返还财产,或者请求以拍卖、变卖财产所得折价或者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转移到债权人名下,在一定期限后,由债务人或债务人指定的第三人以交易本金加溢价回购。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回购义务,财产属于债权人的,人民法院参照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回购标的自始不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四条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以他人名义登记担保物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或者其受托人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一)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的担保物权以债券受托人名义登记的:

(二)向委托贷款人提供的担保物权登记在受托人名下;(3)保证人知道债权人与他人存在委托关系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民法典-第425条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质权的,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所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10.组合贷款要交担保费吗?

组合贷款是一种引入第三方甚至第四方的贷款方式。可以有效提高贷款融资的可行性。主要方式有:中资银行+外资银行、中资银行+担保机构、中资银行+担保企业。这样的组合过程就是融资创新的过程。组合贷款不需要担保费。一般抵押贷款有两项费用(包括商贷、公积金、组合):一项是抵押登记费,在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由银行收取。这个必须交。

总结:以上内容是手写保证书有没有法律效力的详细介绍,和保证书有关问题。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保证书有没有法律效力有帮助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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